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统筹抓好所辖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推进经济建设。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负责拟订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组织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村镇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镇步伐;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增强群众获得感;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四)加强公共服务。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细化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增强服务能力。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土地流转、退役军人等领域相关政策。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级延伸。加强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公共服务便民化。
(五)加强公共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本镇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文明创建等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公共安全。负责本镇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防疫、减灾救灾、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依法依规承担上级部门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组织实施本镇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强化对本镇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八)指导基层自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加强村(居)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强化指导和监督,支持和保障村(居)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九)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本镇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本镇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十)加强财税管理。依法管理本级财政,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执行本级预算。负责镇本级财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保持财政收支平衡。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十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和村干部加强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出)机构的干部。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负责镇党政机关日常事务,做好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政务服务、督查绩效、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督促检查镇党政机关各项决议和领导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反馈信息。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负责党的建设,指导基层党建、纪检监察、意识形态、新闻出版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武装等工作。负责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工资福利、社保待遇等工作。负责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三)财政经济办公室:
主要负责镇本级财政工作以及编制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村镇规划。负责镇本级财政预决算编制和执行、财政性资金监管、惠农补贴政策落实、镇本级预算部门财务代管和服务、国有资产监管、财政票据管理等工作。负责经济发展、工业、经贸、科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调查统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防火防汛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林长制)、水利(河长制)、交通运输(路长制)等工作,推动和服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承担乡村道路修建及养护,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实施农村清洁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承担农村宅基地管理、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镇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实施,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负责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就业和社会保障、老龄、残疾人事业、民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医疗保障等社会管理工作,负责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等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主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依托平安建设综合中心,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组织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和协调区域内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负责基层社会治理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政法、社会治理防控体系建设、法治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创建、信访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网络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维护,指导辖区内网格化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消防安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
(六)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1.主要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消防、交通运输、林业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相关发展规划。
2.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做好林长制、路长制有关服务性工作。
3.根据自治区授权,履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受委托履行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根据委托统一承办农村宅基地、农房建设相关审批管理业务和执法工作,以及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其他业务。
5.承担防灾救灾应急救援保障,协助镇党委、政府做好应急救援等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应急救援、消防及其他相关工作。
6.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农业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有关农业、水利、农机、乡村振兴、水产畜牧兽医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农业、水利、农机、农业基础设施、土地承包经营及流转、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水产畜牧兽医等技术服务及事务性工作。
2.负责先进农作物种植技术和农机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做好农产品生产、流通和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农作物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
3.负责农业多种经营生产服务,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负责农村“三资”管理。
4.负责辖区内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禽畜定点屠宰场除外)。负责禽畜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负责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与应急处置,指导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和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
5.负责畜禽品种改良、新品种引进推广。负责水产畜牧兽医的技术服务、培训及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的管理。负责畜牧、饲料、草地、渔业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公益性技术推广。
6.协助上级部门对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产品等农用物资以及兽药、饲料等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做好农产品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7.协助做好农业机械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8.负责辖区内供排水协调、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推进河长制服务性工作。负责水利技术开发、新技术示范推广。协助做好水资源保护、农村饮水安全等工作。协调处理水事纠纷。
9.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便民服务中心:
1.负责卫生健康、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服务)、企业服务、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扶残助残、殡葬、低保、工伤、失业、民族、宗教、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退役军人、军属、烈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等技术服务及事务性工作。
2.负责开展卫生健康知识教育,负责本镇人口统计及人口监测工作,做好生育登记服务,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3.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等社会救助法规政策,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救济。
4.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做好社保政策宣传、参保登记、待遇申报、生存认证、核查追收等工作。
5.负责劳动力市场咨询和服务、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负责劳动保障统计调查工作。
6.负责汇总审核上报乡镇企业统计资料,指导乡镇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为乡镇企业提供经济技术指导和信息咨询服务。
7.负责公共文化服务场馆的维护和管理,组织开展群众文艺活动和群众性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
8.负责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负责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保护。
9.协助查禁违法违规出版物,协助监管辖区内网吧、棋牌室等文化娱乐场所。
10.协助开发、利用和保护辖区内旅游资源,开展旅游服务和相关纠纷调处。
11.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和统筹使用,组织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管理志愿服务队伍,统筹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12.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做好退役军人日常报告和动态管理,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做好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宣传、信访接待和思想教育等工作。负责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协助维护管理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
13.根据委托办理本镇的各类依申请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14.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平安建设综治中心: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幼儿园及中小学校园安全、信访、维稳、网格化管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技术服务及事务性工作。
2.负责统一受理、分流、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3.负责辅助镇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人员力量开展治安联防、群防群治、平安创建等工作,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4.对本级政府行政行为信息进行收集和研判,掌握、分析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
5.负责辖区网格工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落实区级网格化管理中心指派的各项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协调镇职能部门处理村(社区)上报的网格管理事项;负责本辖区网格员的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
6.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负责人:文嗣强
咨询电话:0775-2200156
办公地址:广西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玉福大道玉林福绵客运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