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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玉州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玉州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玉州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玉州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玉州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国家提出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执行玉林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创建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四)负责建立玉州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村庄布局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指导督促推进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承担玉州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统筹玉州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
(六)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七)负责管理玉州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本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玉州区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钟乳石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落实玉州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九)负责玉州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负责玉州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一)推动玉州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二)根据授权,对玉州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玉林市党委、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负责相关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三)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不动产的确权和纠纷调处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信访工作。
(十四)负责玉州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玉林市有关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政策,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十五)组织玉州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玉州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和审核上报。负责全区公益林、天然林监管和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蓄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和执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十七)负责监督管理玉州区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执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退耕还林工作。
(十八)负责玉州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十九)负责监督管理玉州区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规划和执行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二十)负责推进玉州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的实施。拟订全区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二十一)指导、监督玉州区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监督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的实施,负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木(竹)材、花卉、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测。组织、指导全区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林业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二十二)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三)负责相关林业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二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辖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十五)监督管理玉州区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二十六)负责玉州区林业科技、教育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区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荒漠化防治等相关工作。
(二十七)负责指导监督玉州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区本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镇(街道)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二十八)完成玉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政秘股(财务与资金运用股)
办公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大北路556号2楼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处理、公文审核、机要、档案管理和局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督查工作;负责统筹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草拟机关规划和工作制度;编制专业人才培训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干部岗位培训、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工作,协助做好退休人员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公务员制度;协助做好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办理区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和提案。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有关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拟订有关对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非税收入征缴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有关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及重大专项投资监管,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和决算工作;负责部门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职工工资福利核发、职工社会保险管理。负责综合自然资源年度统计工作。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重大备选项目。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组织拟定开发性政策性贷款等相关政策。
对接、承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财务与资金运用科、人事科,市林业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相关工作。
(二) 政策法规和执法督察股
办公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大北路556号4楼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全区自然资源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协议(合同)、对外公文、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或转办的涉诉涉议事项等工作。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拟订土地、矿产和林业等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违法案件查处规定,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对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和转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国土资源有关费用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对林木采伐、运输、经营、加工和林地征用、野生动物驯养和运输及经营利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矿产、测绘等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依法查处较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受理群众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举报。指导协调全区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市、区)违法案件查处。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纠纷调处和信访工作。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指导协调全区重大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汇总分析全区自然资源督察工作重要信息和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级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听证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
对接、承办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督察科、信访与纠纷调处科,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相关工作。
(三) 行政审批办公室
办公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大北路556号4楼
负责玉州区本级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以及有关行政许可、批复等审批结果的发放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统计;参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信访、复查复核。组织开展本单位部门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调整及更新工作。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对接、承办市林业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相关工作。
(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
办公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大北路556号2楼
负责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拟订全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相关办法。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区本级和各镇(街道)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对接、承办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相关工作。
(五) 国土空间规划和耕保股
办公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大北路556号2楼
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组织编制玉州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家、自治区、市、玉州区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玉州区本级重大专项规划。负责统筹重要控制线的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组织玉州区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拟定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组织编制城镇体系规划、村庄布局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指导督促推进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承担玉州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组织审查建设项目(包含私人用地总平面图等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审查建筑设计方案。指导城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负责编制区、镇(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根据玉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和建设用地规划的监督、管理。
拟定和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拟订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和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城乡建设规划选址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负责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红线图。
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和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依法承办报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审批的用地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
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本级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相关工作。
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开展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建设玉州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合,承担本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对接、承办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相关工作。
(六) 土地矿政股
办公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大北路556号5楼
负责辖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辖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涉及矿产资源的审批、登记、发证、调解权属纠纷、安全生产等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辖区范围内地下水等资源调查管理职责。拟订全区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绘项目。监督管理玉州区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贯彻落实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和测绘产品质量。依法审批各类测绘成果、负责测绘成果管理、保密、推广转化相关工作,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贯彻落实全区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对接、承办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等科室相关工作。
(七) 生态保护修复股
办公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大北路556号5楼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玉林市国土绿化方针政策,综合管理全区除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以外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承担本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本级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地质遗迹保护以及生态保护补偿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和地质遗迹保护。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森林资源培育。指导、协调和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承担全区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林木种苗和花卉管理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林木良种储备。监督管理全区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承担全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沙化和石漠化地的开发利用。计划承担全区林业科技、教育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区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林业技术推广、林业科研及人才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区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发展工作。组织协调生态扶贫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管理。指导和组织制定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林下经济发展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木(竹)材、花卉、林(草)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
对接、承办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市林业局生态保护修复科、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科相关工作。
(八) 森林资源管理股。
办公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大北路556号4楼
负责玉州区森林资源管理、拟订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森林资源监测与评价及林地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林地和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调查、统计和消长变化的监测;负责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的规划制定和实施;负责审理建设项目征占使用林地有关事宜。负责全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指导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辖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
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依法指导全区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指导全区林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森林防火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对接、承办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森林火灾预防科相关工作。
三、负责人:陈崇
咨询电话:(0775)2822271
办公地址:玉林市玉州区玉州路1号玉州区政府大院1号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5-3129600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金港路388号玉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5-2825802(值班室)/2856357(文电室)
办公地址:广西玉林市一环东路6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