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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根据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拟定全县财税发展规划和财政分配政策,拟定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承担或参与财政管理的低风险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执行工作;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根据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定和组织实施中长期财政计划,主管自治县年度财政总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工作,组织财政收入,编制支出计划,依法监督,县、乡两级总预算的执行,做好资金调度和调配。定期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三)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和有关政策性补贴及专项储备资金,参与拟定本县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加强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自治县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运用财政、税收经济杠杆对自治县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有效的调控;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退休保险基金、就业支出及住房基金进行管理和监督;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有效开展政策采购工作。有效开展政府性项目投资评审工作。
(四)依法监督和检查对上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严格控制行政事业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支出,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违反国家财政法规、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贯彻落实综合开发改革中长期规划及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综合性指导意见,协调解决农村综合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六)贯彻执行自治区有关金融、保险和国家债务证券政策,管理和监督本县政府性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和国家债务证券政策,管理和监督本县政府性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参与世界银行对本县贷款的谈判和签订贷款协议。
(七)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会计行为,促进会计基础规范化和信息化,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查处会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案。
(八)指导本县国有工商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引导其健康发展。
(九)依法负责对本县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进行产权登记,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分级监管的体制,决定或批准本县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终止、拍卖、审批、产权变动和财务处理的重大问题,制定国有资产评估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对违规事件进行查处。
(十)完善本县财政管理监督机制,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单位内部财政监督。负责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重点项目的管理或派驻财务总监。
(十一)管理本县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做好非税收入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及专户储存,监督各部门非税收入资金的收缴、使用。
(十二)监督用好用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预算间歇资金,并融通、筹借资金为本县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十三)承办上级部门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领导
局长:李 强
副局长:张荣文唐玉群杨 华
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钟伦兴
咨询电话:0773-2823963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新区平桂西路金融大厦18-24层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773-7510685
办公地址:桂林市龙胜县龙胜镇体育路5号体育综合楼8楼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龙胜县财政局办公室。综合协调本局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 务、机要、信访、文印、安全保密、综合治理、政务公开和本系统人事、干部职工教育、财政法制宣传培训、案件复议、宣传报 道等工作;负责本局内部财务工作;负责本局车辆调度、车辆保养、保卫、资产管理和其他后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