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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灌阳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773-421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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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桂林市灌阳县胜利路5号 邮    编:54160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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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职能信息

一、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体育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广播电视、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依法受理文化和旅游市场有关投诉举报线索。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维护市场秩序。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十)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地面广播电视卫星接收设施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一)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全县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业务建设。

(十三)围绕“健康中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培育群众健身项目品牌;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队伍建设;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学校体育、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少数民族体育、老年人体育及残疾人体育等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负责对全县竞技体育指导和管理;负责培训等级裁判员和等级运动员;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全县重大体育赛事项目布局、规划和管理;引进和承办国际和全国性重大体育赛事,协调推进全县大型体育赛事开展。

(十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各级业余体校训练工作,支持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培养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统筹规划教练员培训工作。

(十六)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培养体育市场,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规范体育服务管理,依法开展体育市场监管,协助管理体育彩票管理。

(十七)负责对县体育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开展国内、国际体育交流与合作。

(十八)会同县民政部门对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进行审查,指导和协调全县性体育社团的体育活动。

(十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股、文化综合股、体育综合股、旅游综合股、产业发展股、政策法规股等7个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业务,督查督办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应急、安全、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后勤等工作。统筹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节庆活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行业人才库建设、干部培训、人才培训和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劳动工资年报统计工作,负责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系统填报。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编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承担资金使用的评审和绩效考评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三)文化综合股。拟订全县文化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图书馆、文化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文化志愿服务。负责全县文化运行分析及统计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形象品牌推广战略,负责国内文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县文化整体形象的国内宣传推广。拟订全县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灌阳水准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艺术比赛、展演以及重大文艺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比赛、展演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旅游演艺,促进艺术创作生产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承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人的评审工作。组织县本级参加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人的申报和推荐。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档案及数据库。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承基地建设,协调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普及工作。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文物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拟订文物保护与考古事业发展规划、文物维修保护和考古发掘管理制度。负责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工作,负责申报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的指导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博物馆建设、文物经营、文物宣传、文物交流工作。拟定相关业务的事业发展规划、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珍贵文物征集、藏品鉴定定级工作。组织文物行政执法督察,查处文物违法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文物犯罪案件。

(四)体育综合股。负责拟定全县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做好全县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和新区体育中心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体育彩票发行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全民健身事业,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综合性群众体育活动,培育群众健身项目品牌;负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负责在我县承办的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及参加区、市比赛的组队、管理统筹工作;负责抓好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竞赛工作,规划全县体育运动项目的布局,对全县体育运动项目的竞赛业务进行管理;负责群众体育及相关竞赛型体育工作;负责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工作;负责体育场馆(田径场)项目建设及场地维修工作;负责体育产业工作;负责培训和审批等级裁判员和运动员,组织、指导县业余体校在全县开展业余体育训练工作,选拔、培养和输送后备体育人才;负责全县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年度检查、考核和验收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教练员培训工作。

(五)旅游综合股。拟订全县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组织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协调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及统计工作。拟订全县旅游形象品牌推广战略及旅游促进奖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内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国内宣传推广。组织、协调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促销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县红色旅游工作。拟订全县红色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和协调制定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产品建设、人员培训及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工作。承担红色旅游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产业发展股。指导、促进文化企业和旅游企业发展,协调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服务业发展。统筹乡村文化振兴和行业扶贫工作。拟订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县全域旅游、旅游标准化示范县、A级景区、乡村旅游区、星级农家乐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工作。

(七)政策法规股。拟订全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依法受理文化和旅游市场有关投诉举报线索,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指导文明旅游工作。承担导游队伍建设、管理和体制改革等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监测、假日市场、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拟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化和旅游市场重大案件。统筹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重要行政决策的调研工作。承担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负责单位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统筹协调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行业“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审批的实施工作,负责政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领导信息

李永红   灌阳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唐红梅 灌阳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文  爽 灌阳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蒋天涛 灌阳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灌阳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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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设有215个窗口,分为5个功能区。2楼主要面向群众,分别是“A区—房屋交易服务区”和“B区—社会事务服务区”。3楼主要面向企业,分为“C区—建设项目审批区”和“D区—商事登记服务区”。4楼为“行政审批办公区”,为建设项目提供集中审批服务。目前,共进驻审批服务部门50个,市直44个具有行政审批和服。。。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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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73-2165996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广电大厦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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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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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73-4256001

办公地址:广西桂林市灌阳县江东新区创业路6号创业大厦西附楼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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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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