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象山区财政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协调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二)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组织本级总预算执行;汇总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报告本级和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和决算;监督全区各项财政预算的执行;组织全区财政收入,管理区本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预算外资金的财政专户,对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三)管理区财政公共开支;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及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监督执行《事业单位财政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管理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财务;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四)组织制定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五)执行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定期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
(六)具体负责区人民政府的债务管理;管理区利用商业银行贷款,参与对外谈判与磋商业务和签订贷款协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在金融市场筹资。
(七)做好财政票据的领用、保管、使用、销毁的管理。
(八)负责稳定、监督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新建、修建的基建项目。
(九)负责辖区单位会计业务的指导,执法检查等,组织全区财政干部的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十)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管理和指导全区的财政监督工作,加强财政管理,规范财政支出。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象山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要职责
(一)为本城区提供财政国库支付业务;承担本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执行具体业务,对本区非税收入进行征收管理。
(二)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支付业务的监督检查。
(三)为财政管理提供相关信息,为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服务。
咨询电话:0773-2823963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新区平桂西路金融大厦18-24层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773-7593600
办公地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2号蔚思大厦3楼象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7579人浏览过
4829人浏览过
789人浏览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