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加格达奇区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会计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级财政发展规划、办法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地方政府财力的建议;牵头组织加区财源建设工作。
(二)执行财政、地方税收、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加区人大工委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组织本级预决算公开。
(四)承担税收保障平台相关工作。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财务报告工作。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落实和执行上级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的内外债务。承担省财政厅转贷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相关工作。
(八)负责向加区人大工委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家和省、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本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进度及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执行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管理本级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联系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十四)职能转变。
1.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责任划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全面执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税务局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执行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区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有关规定,做好非税收入征缴、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区财政局及时共享。
咨询电话:0457-2751234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曙光大街与光华路交汇处210号 加格达奇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时令: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时令: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电话:(0457)12345,0457-2187539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3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8:30—11:30 14:00—17:30 冬 8:30—11:30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电话:0457-218198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曙光大街22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8:30—11:30 14:00—17:30 冬8:30—11:30 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457-2122293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路20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14:00-17:00)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财政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机构职责: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加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