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职能信息
(一)推进工业强县建设,组织研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组织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枃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研究和规划全县工业投资布局,提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建议。负责争取国家、省支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拟订建设资金申报意见;负责推荐、申报、审核、监管省专项资金项目;负责县财政扶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的投放、使用和管理。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拓市场。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各类经济信息。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五)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县助保金贷款管理的日常工作。
(六)组织贯彻国家、省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指导和推进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拟订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结合县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重点发展食品和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石化工业、医药工业、纺织工业、机械工业及原材料工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
(七)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参与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不含电信业、社会调查业、信息提供业、咨询业、经纪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全县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负责工业企业扭亏为盈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培训和人才引进交流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民爆行业生产和销售监管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协调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负责军民融合科技发展宏观统筹及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能力建设;组织推进科技基础资源军民互通共享;编制军民融合科技发展规划;推动军民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创新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军民融合科技创新项目
(十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对违反《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和《绥化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
(十三)拟订全县科技创新规划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五)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负责实验动物生产及使用许可证的行政审批;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
(十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择优向市科技局、省科技厅和国家科技部推荐申报。
(十七)牵头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开展科技型企业评价、认定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
(十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十九)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ニ十)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优秀专家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符合本县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发展需要的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ニ十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オ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十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及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开放、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十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二十四)拟订县域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二十五)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政策。推动全县商务领城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ニ十六)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和拍卖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七)贯彻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全县外贸増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
(二十八)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县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县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监督管理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工作。
(ニ十九)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服务外包平合建设。
(三十)处理全县在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贸易协调工作
(三十ー)组织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三十ニ)宏观指导全县利用外来投资工作。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申报、设立及变更的备案。依法监督检查外商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规章的情况。负责外商投资备案企业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联合年报。
(三十三)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派劳务(含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拟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监督管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相关工作。负责口岸海关方面的综合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十四)组织实施国际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培训工作。协助指导全县对口部门做好国际商务人才队伍建设
(三十五)负责本行业领域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本行业领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十六)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
(三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加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根据县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研究制订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十八)跟踪国内外产业投资趋势及相关政策变化,研究制定全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和区城合作的相关政策
(三十九)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推进、综合指导和投资服务工作。负责全县重点招商方向、投资优势、招商政策、重大项目等方面的投资宣传;负责全县招商项目信息搜集发布,建立全县招商项目信息资源共享、联动招商工作机制。负责全县国内民间投资项目和资金的统计分析、情况综合与考核认定
(四十)负责全县境内外招商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负责县本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前期运作、跟踪洽谈、签约履约和投资服务;负责根据全县重点产业发展规划,谋划对全县经济发展有牵动作用的重大招商项目;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县重点招商项目数据库,协调做好招商项目储备工作
(四十ー)负责重点推进与发达地区的经济合作与交流,负责区域经济合作情况的统计、分析;负责国内友好城市的创建联络、交流;负责与国内区域性合作组织的联络工作,牵头组织和参加区域合作相关活动,促进区域合作项目的落实。负责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负责我县外出招商的联络、治谈等工作;负责联系行业商(协)会
(四十ニ)负责外来投资项目签约前的服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外来投资者进行投资论证
(四十三)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承担国家和省市县储备食盐管理职责。
(四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十五)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徽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善管理流程,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政府部门逐步向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转变,逐步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枃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庆安县工业信息科技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