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依法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
(二)负责拟定全区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和计划以及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区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共享机制。
(八)负责统筹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九)负责对区直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监督窗口服务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与管理。
(十)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设拆、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十一)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单位履行职责情况。
(十二)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三)承担区委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与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招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签约工作。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单位履行职责情况。两部门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应向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报招商项目信息,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应向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通报投资项目促进情况信息。
咨询电话:0455-8388523
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13:30-17:00)
咨询电话:0455-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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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人和街96号;邮政编码: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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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