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县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相应调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县经济政策实施,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五)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基础建设项目。负责协调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统筹管理工作,上报需要省、国家审批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六)推进落实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县级区域发展战略。承担全县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县新型城镇化规划。
(七)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跟踪研判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要商品县级储备计划建议。
(十)负责制定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分配制度改革。
(十ー)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改革,协调全县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县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全县交通战备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三)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全县能源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和县政府规章草橤。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全县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以及石油、天然气等协调工作。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十四)统筹管理全县重大项目工作。拟定并推进落实服务央企的有关政策,协调央企有关重大项目规划与建设。
(十五)承担县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六)研究分析全县金融业发展情况,负责监管县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组织协调金融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外贷款及国内政策性贷款的使用。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行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粮食购销,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负责粮食市场、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工作。
(十九)协调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负责制定全县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粮食产品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开展粮食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拟订全县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粮食流通设施国家、省、市和县投资项目,统一负责县级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二十一)组织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査,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落实并组织实施省、市、县粮食库存检査工作。
(二十二)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流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粮食质量标准。拟订粮食有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指导督促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县级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县级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县级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会议组织、文电、档案、考勤、信访、接待、保密、人事、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综合分析经济形势,预测发展趋势;起草综合性文件。
(二)经济发展股。研究并提出本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战略;负责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工业交通、高新技术、金融业、第三产业、国防动员、交通战备及水库移民等相关工作。
(三)社会事业股。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编制全县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人口等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编制相关规划。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研究提出全县经济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及重要政策;负责重点项目申报、资金争取、跟踪、推进、落实工作;监测分析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结构;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预可研、可研报告、初步设计以及投资概算的审查和开工批准等工作。
(五)价格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负责对实行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提出价格调整的意见,制订价格调整方案,按规定举行听证会;负责全县成本调查工作,完成国家、省、市布置的各项常规调查任务;负责对成本监审目录中所列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负责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与信息上报工作。
(六)粮食综合业务股。指导全县原粮购销,组织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负责县内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粮食质量地方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粮食流通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推进粮食加工产业发展。负责制定全县粮食加工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粮食加工网点布局。指导粮食加工业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建设,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负责全县粮食加工业统计、运行监测和综合分析。联系粮食行业相关社团组织。拟订全县粮食仓储、物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粮食仓储、物流网点布局。负责全县粮食仓储管理,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组织落实国家粮食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地方粮食仓储企业储存业务,指导农户搭建科学储粮设施。指导粮食流通行业的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组织拟订粮食流通行业发展总体规划、政策。承担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县粮食部门依法行政和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综合性粮食流通执法检査工作,对地方储备粮政策执行和管理情况实施执法检查,依法组织对重要涉粮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有关制度及政策执行情况、粮食购销活动的综合性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指导督促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拓粮食市场和组织粮食产品市场营销。拟订粮食产品品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的具体工作。
(七)粮食财务审计股。负责实施粮食财务、会计和税收、信贷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管理办法。协调落实财政、税收、信贷政策,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检查全县粮食系统国有资产、资金和国家投资项目的管理。
三、领导班子成员
苗立辉:局长 负责发改局全面工作,暂代大项目办主任,负责国防动员办公室全面工作。
韩洪志:一级主任科员 负责包保重点项目推进、规划编制、项目前期工作。
苗 苗:副局长 负责常务工作(办公室、人事),负责社会事业、经贸、就业类项目审批及日常工作。
杨忠新:副局长 负责产业、能源、安全等领域项目审批及日常工作,负责省市县重点项目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入统、国防动员办(含防空办)等工作。
魏 强:四级主任科员 负责粮食方面工作。
孙志林:四级主任科员 负责移民、环资等工作。
刘吉国:大项目办副书记 负责组织、宣传、纪检等相关工作,负责省投资处对应的基础设施类项目审批及日常工作,负责交通、法制、营商、体改、评估督导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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