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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金融工作办公室机关简介
一、组织沿革
2019年1月23日,举行州直部门集中揭牌仪式,延边州金融工作办公室正式挂牌。同年3月20日,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18〕116号) 文件精神,组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金融工作办公室。州金融办行政编制9名,设1名主任,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正职3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下设金融发展处(综合处)、金融稳定处(处置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协调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按照《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部分事业单位调整事宜的批复》(吉委编事字〔201953号)文件规定,划入政府直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金融服务中心及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金融服务中心不再承担行政职能,核定领导职数2名(1正、副处级,1副、正科级)。内设机构调整后,将综合处(发展规划处)更名为综合处;金融稳定处(“打非”办)更名为政策宣传处;金融机构服务处(资本市场处)更名为金融机构服务处。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确定的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有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研究分析全州金融运行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推动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环境,吸引聚集金融资源,贯彻落实国家金融发展战略和金融改革创新政策,指导各类金融功能区建设,推进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引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全州实体经济发展。
(四)承担与金融监管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协调优化地方金融营商环境。
(五)研究拟订全州地方金融业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金融创新,协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及深化改革工作。
(六)协调全州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推荐和申报工作;协调企业上市挂牌、债券融资服务及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再融资工作。
(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组织对全州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交易场所、社会众筹等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对上述经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管理。
(八)负责开展非法集资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承担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金融办公室领导班子概况
党组书记、主任:周洪涛(汉族、男)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振赫(朝鲜族、男)
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希芳(汉族、男)
副调研员:刘长胜(汉族、男,2019年4月任)
下设处室、负责人
综合处:张俊杰(处长、党组成员)
金勇馨(副处长)
金融稳定处:朴海燕(副处长)
金融机构服务处:王玉丹(副处长)
金融发展处:邵旭东(处长)
地方金融监管处:翟景娜(副处长)
咨询电话:0433-12345,0433-2210383
办公地址:延吉市丛柳街与光华路交叉口东5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3-2823407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3)12345,0433-2813319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公园路2799号 ,邮政编码:13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秋冬季)8:30—12:00,13:00—16:30,(春夏季)8:30—12:0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