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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县财政局

阜新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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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阜新县北环路107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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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县财政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县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直与乡镇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县相关区域性发展战略相关财政工作。

(二)研究全县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和全县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制定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省市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财务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县及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订全县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参与涉外债务谈判。

 (十二)代县政府履行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县属国有金融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政策等。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会计管理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四)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中央财政和省市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协调PPP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PPP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并适时发布和组织推介。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日常政务工作;起草全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组织办理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负责机关文电、保密、信访、档案等工作;负责管理财政机关的财务、经费支出;负责本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和考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综合研究会计改革;拟定地方会计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会计监督;管理财会人员从业资格,组织职称考试及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组织实施会计委派制。拟定有关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有关财税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监督县级预算内、外收入的征收、解缴、退付和支出的使用情况;监督下级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汇总反馈全县本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情况;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会同有关银行部门开发建设和维护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库集中支付计算机网络系统。承担局内的信息数据处理工作,设计和建设规范的财政业务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负责建设和管理财政局内部网站、因特网站,建设和管理财政局机关局域网,建设财政局到各乡镇财政系统广域网。建立网络安全管理机制,制定网络运行管理制度。开发信息资源,负责财政局内、外网络的信息安全和宣传工作,为财政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二)预算国库股

研究财政体制改革和调查,拟定预算管理制度;拟定有关财税政策,编制全县年度预算草案和财政收支计划,分析报告全县及县本级决算执行情况;拟定县直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汇总年度地方预、决算,指导地方预算管理;办理追加预算;负责全县财政资金调度;统一管理县财政的银行开户;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拟定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拟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贯彻全省地方性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制度,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协调与国税局、地税局在执行税收政策方面的工作关系;研究税源和结构的变化情况,提出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经济、调节收入分配建议,办理符合国家政策的退税业务。 

(三)农业财务股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拟定有关部门和系统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管农业各部门的国有资产、事业经费支出、扶农及重要救灾、防灾等财政专项资金;负责有关部门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汇总和分析有关部门和系统的财务情况和国有资产情况,监缴国有资本金的收益。 

(四)社保股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拟定有关部门和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开支标准;参与编制并组织执行社会保障预算;监管县本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监管有关部门和系统的国有资产、行政事业经费、财政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监督有关部门预算的执行;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和系统的主要财务情况和国有资产情况;监缴国有资本金收益。 

(五)综合股

参与工资、价格、住房、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和其它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的提出和论证;拟定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编制预算外收支计划,管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费项目和票据;监管住房资金有关业务;监管有关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行政事业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编制基本建设、城市建设支出预算;组织审查财政性资金的工程预(结)算、决算;监督有关部门的预算执行;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财务情况和国有资产情况;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监缴国有资本金收益。

(六)企业财务股

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财务制度和工业企业、流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拟定工业企业、流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草案;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权属界定、登记和转让行为;指导企业财务工作;监督有关财政专项资金和有关部门的预算执行;汇总分析企业主要财务情况和国有资产情况,监缴国有资本金收益。 

(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汇总上报国有资产现状和变动情况,调查研究及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工作。监督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县国营企业进行租赁、合资、合作、参股经营等项工作;审批本县国营企业承包、租赁、合资、参股经营和兼并,拍卖、破产清理等经济活动中涉及评估产权变动和财务处理问题,审批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转移,评估和财务处理问题;组织处理本县企业闲置资产和资产的合理配置利用等工作。

 拟定财政财务和公共资源的统计评价政策,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管理公共资源数据库和公共资金数据库;总汇、分析反馈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主要财务情况、国有资产情况和年度汇总会计报表;统计、评价全县财政支出效益、国有企业经营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情况,拟定清产核资的规章制度,组织事实清产核资工作。 

(八)行政教科文股

负责掌握行政、政法等部门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并参与行政、政法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制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行政、政法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行政、政法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分管预算部门的行政性和事业性经费;负责分管预算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组织拟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研究各类经费开支标准及经费定额,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筛选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论证,提出项目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分管部门(单位)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制定部门(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及时监督检查和做好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监督其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上级各类资金投入。

局长:高瑞斌                 

阜新县财政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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