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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财政局

诸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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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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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财政局职能信息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诸暨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诸暨市财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诸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诸暨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绍兴市委和市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落实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

(三)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全市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全市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市预决算公开。研究提出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镇乡(街道)财政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应用推广。

(五)负责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六)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政府购买服务及政府采购对外事务。负责统一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的应用推广。

(七)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管理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八)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负责汇总和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保值增值工作。参与制定社会保险政策。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编制市级政府投资预算和市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表。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十一)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

(十三)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代表市政府对相关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拟订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市与镇乡(街道)财政体制。配置政府资源,统筹全市财力,加强政府项目建设资源封闭运行和“三资”统筹管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组织实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提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建议,健全地方税体系。

2. 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范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3.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强化出资人监督职责,坚持出资人管理与监督有机统一,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责定位,全面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则。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 非税收入管理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市公安局等执收单位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计与统计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及时共享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

2.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管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党政机关其它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具体事务性工作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承担。

第四条  市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财政法制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财政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党建室。承担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和群团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日常工作。

(三)预算局。拟订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建议。研究提出“三资”统筹管理的建议,负责全口径政府预算(含政府债务)及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拟订预算收支政策。组织实施财政体制改革及体制结算管理工作,提出预算平衡和财力分配方案。拟订财政支出标准体系。负责指导开发区、镇乡(街道)预算管理,完善开发区、镇乡(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承担预决算公开工作。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法规,参与制定宏观经济调控财税政策,依法拟订市级税收政策,研究提出全市税收政策建议。负责退税政策的财政税政管理。负责管理税式支出统计分析和财政管理的重要减免退税事项审核申报。负责企业所得税税源、关税重点事项等调查,参与检查、监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承担与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等部门的税收政策联系协调工作。

(四)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科。拟订完善全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对全市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监控、统计分析、定期报告、信息公开等。建立全市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及责任追究机制。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相关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统计监测行政、事业等单位全口径债务信息。负责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申报工作。

(五)预算执行局。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组织推进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全市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组织汇编全市财政总决算、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及全市财政资金调度。负责地方政府债券兑付等有关管理工作。管理财政专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组织实施全市国库现金管理。建设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承担审计机关对市财政实施审计的联络协调。组织拟订公款存放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

(六)综合科。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管理,负责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监管和资金管理。应用推广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负责土地出让金收缴、统计、预测、分析和支出监督管理。参与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住房资金监管。负责彩票业务监管,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财政票据制度建设和行政监管。拟订政府采购服务制度并指导各镇乡(街道)、部门组织实施。

(七)会计科。管理全市会计工作,宣传贯彻落实会计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和开展管理会计应用、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会计人才培养和管理。指导管理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工作。按权限协同做好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工作。指导会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工作。指导会计委派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推进行业党建工作。

(八)农业科。承担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气象局等部门的预决算及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相应财政支农、专项扶贫资金和气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研究拟订相关财政支农、专项扶贫政策。指导归口行业事业、企业的财务管理。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障相关工作。

(九)基层财政管理科。拟订镇乡(街道)财政管理政策,指导全市镇乡(街道)财政工作。拟订支持村级组织、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相关财政政策。管理相关财政资金使用。参与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财政支持政策。参与村级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十)企业科(挂金融科牌子)。负责市经信局、商务局、金融办等部门的预决算及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工业信息化、商贸服务业等产业、中小企业发展以及储备商品财政补贴等专项资金。负责政府产业基金运作及财政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农房保险财政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及政策管理。拟订促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归口管理全市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负责相关外事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承担市政府授权的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

(十一)社会保障科。承担市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残联等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及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编制和收支管理,参与制定社会保障政策。拟订有关抚恤、优待补助标准。

(十二)经济建设科。负责市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等部门的预决算及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对口支援、东西部扶贫资金管理。参与全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拟订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资金计划、财务管理、资金审拔、财务结算、财务决算工作。拟定基本建设项目造价政策。负责基本建设项目预决算审价资格管理,组织基本建设项目概算的审核,参与项目变更的评审。负责国有投资项目的统计分析。

(十三)行政事业科。承担市级党政机关有关部门,人大、政协、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民主党派、群团组织机关和军警等部门的预算决算和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涉外开支标准政策。管理科教文相关专项资金。参与制定财政支持科技、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解释。负责出国(境)经费审批工作。

(十四)财政监督局。组织实施财政监督工作,拟订财政监督的政策、制度和办法。组织重大财税政策等专项财政监督检查。负责年度会计监督和有关财政财务重大事项的专项检查。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十五)绩效管理科。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共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全市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事后绩效评价。组织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和绩效评价。建立绩效结果应用机制。承担绩效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级机关部门、镇乡(街道)财政运行情况和综合绩效评价。

(十六)政府采购监管科。负责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拟订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制度,拟订全市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各相关主体行为监管和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案件处理。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管理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应用推广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

(十七)国有资产管理科。研究提出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整体规划。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事项。组织编制全口径国有资产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

(十八)国有企业监管考核科。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协助开展市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外派董事、财务总监的委派。指导市属企业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深化国有企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审核市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方案。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建设。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拟订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建议,拟订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办法,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拟订全市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收取办法,负责归口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工作。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五条  市财政局行政编制68名(含专项编制控制数4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股级领导职数38名(其中正职不超过1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

第六条  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诸暨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诸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

诸暨市财政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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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诸暨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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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诸暨市财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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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商服网 2024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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