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气象局职能信息
履行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各项职责,组织完成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综合观测业务和天气、气候、人工影响天气、区域自动气象站、气象协管员、农经信息和农经网等业务服务及管理任务;负责履行本行政区域内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审批职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会同市人民政府对市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气象法规的实施,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做好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