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职能信息
根据市自然资源局的授权,负责以下有关职责:履行辖区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资产有偿使用、合理开发利用、综合防灾减灾等有关工作。监督实施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矿产资源、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监督实施海洋战略规划,对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承担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有关工作(海洋监察、海岛管理、渔政管理、渔港监督、渔船监督检验、海洋环境保护等执法除外)。承担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