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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人民政府

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入口)

联系电话:0538—8611015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府前街

办公时间: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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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人民政府职能信息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卫生健康、文化教育、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四)不断培植税源,用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尚。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党政办
机构职能:
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做好公文办理工作和保密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召开会议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搞好服务;负责党委、政府领导安排的接待任务,负责党政办公室昼夜值班和来往客人的接待及有关联络工作;负责会议室、办公室的清洁卫生等服务工作;负责办公用品、设备及其他物资的管理、维护;分配、调整、管理镇办公用房,负责管辖房屋及办公场所公共设施的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党委、政府车辆的管理、调度及维修;督促作好机关保卫工作,指导伙房搞好机关食堂工作;负责征集镇机关档案材料,对征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装订、建档立卷,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2、老干办
机构职能: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掌握全镇老干部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反映重要问题和提出建议;制定和参与制定镇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具体实施办法、细则;协助党委、组织部门抓好老干部党组织建设,督促检查离退休老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对全镇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组织老干部政治学习、阅读文件、听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老干部的走访慰问、住院探视等工作;了解、掌握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医疗、住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组织开展适合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健康疗养以及参观工农业生产等活动;指导镇老干部活动中心做好老干部的服务工作;深入基层调查了解老干部的现状,撰写调研论文,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负责全镇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3、农办
机构职能:
负责了解掌握全镇农业生产状况,为镇提供农业生产的决策依据,给镇领导当好参谋;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增加集体收入,促进各项事业协调发展;负责起草全镇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等工作的发展规划及管理意见,组织农业各部门人员对政府关于农业生产的计划方案进行实施。采取现场指导、经验介绍、外出参观和责任考评等有力措施,推进全镇农业协调发展;负责协调农、林、水、牧、种子、农机、经管等部门工作,搞好内部业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引导广大农民了解市场、走向市场、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大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进市场农业的发展;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农业科技推广和普及示范工作;负责抓好镇关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的实施;指导农业各部门搞好服务,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4、建办
机构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有关镇建设的规章制度和乡规民约;拟定辖区内镇建设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本镇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镇驻地规划的实施,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搞好镇驻地建设的定点放线服务;负责本镇建筑队伍、建筑工区管理,组织房地产综合开发;负责推广标准设计,指导住宅建设;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调解和处理镇建设中的民议纠纷;负责组织和督促镇各项设施的维护、维修以及村容镇貌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镇域内镇建设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并按期填报统一报表;负责本地镇的规划管理,查处违法违章建筑。
5、财经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管理镇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帐乡监”、“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6、环保办
机构职能:
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条例和规定;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和政策,普及环保知识。了解和掌握本镇范围内的污染现状及治理情况,建立污染源档案,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督促本镇范围内的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对治理设施的运转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做好污染纠纷的调解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认真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并完成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7、民政办
机构职能: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市场经济形势下稳定社会的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拥军优属、抚恤定补、统筹优待、扶贫扶优、烈士褒扬、退伍安置、村民、居民自治建设、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社团登记、地名管理、救灾救济、五保供养、有奖募捐、农村养老保险、福利生产、残疾人事业、行政区划、勘界等各项工作。
8、经贸办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各级有关发展民营企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体制改革;组织并落实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科技进步、职工教育培训、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并落实企业出口创汇工作,推动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收集、分析、整理、发布经济技术信息,为企业提供服务;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理顺各级工作关系,做到工作有计划,负责有专人,落实有措施,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9、招商办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招商引资政策,根据党委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研究制定并下达本镇的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多种多样的招商活动,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对于投资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负责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招商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负责街道重要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负责客商前期接待、信息交流、政策咨询、项目洽谈、申办手续、服务引介等。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督查、指导、协调和服务,建立和管理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库。协调外来投资项目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10、卫健办
机构职能:
承担本镇卫生计生行政管理职能,落实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区域卫生计生发展规划;接受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授权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协管、妇幼保健、疾病防控、爱国卫生、计划生育、计生协会等工作;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协助做好社区免疫规划实施、慢性非遗传性疾病防控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和处置工作;做好计划生育统计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做好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工作。
11、旅游办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发展旅游事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发展我镇旅游业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发展全镇旅游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搞好旅游行业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协同有关单位、部门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扩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协调服务旅游项目建设,尽快竣工投入运营。参与制定旅游行业有关财政、税收、信贷、外汇等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负责对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引导、促进涉及旅游业的招商引资和社会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引导旅游商品的生产销售、旅游娱乐、旅游安全等工作;监督、检查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安监办
机构职能: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全镇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指导、协调和监督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辖区内村、生产经营单位制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台帐。指导、监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负责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的指导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负责对辖区内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全镇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举报受理、查处和上报工作。
13、教办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辖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思路、措施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管理辖区各学校的安全工作;监管各校的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各校教育收费的执行情况;指导学校的基础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幼儿教育、基础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对教育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各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统筹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基础教育、继续教育和幼儿教育等工作。
14、信访办
机构职能:
受理来信来访,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宜;负责向有关部门、管区、村交办信访事项,并进行检查督办,直接或协调部门(单位)处理;负责向领导机关报告来信来访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负责调查研究信访工作情况,对部门、管区、村信访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或业务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信访秩序。
15、综治办
机构职能: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拟定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意见、报告;研究、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并负责监督实施,及时交流、反馈工作信息;组织指导、协调推动街道各系统部门落实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带动后进;做好联系工作,抓好自身建设,落实各项制度,协调指导好各部门的综合治理工作;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讨论、研究提请党委、政府审定的问题。
16、林业站
机构职能: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及有关法规、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林业发展规划和林业技术推广计划;组织指导造林绿化、封山育林、义务植树、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果树管理、林果产品检疫、科技培训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的调查和管理,严格按限额采伐林木,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负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经营加工等林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乱砍滥伐林木的行政案件,协同司法机关查办乱砍滥伐行为构成犯罪的案件;负责陆生、野生动物、古树名木及其他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重大破坏野生动植物案件;组织开展对经济林科学管理的指导、服务和名、特、优、新品种的引进、选育以及林业科学研究、科技实验和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工作,指导全镇林业教育和人才培训;对全镇林产品的生产、经营、加工及林木种苗、木本花卉、木本药材等林业生产实行宏观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林业综合开发等组织指导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育苗造林、营林活动,搞好经营与管理。
17、水利站
机构职能:
负责全镇水利建设、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镇抗旱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利法规的宣传和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水资源的管理和水资源费以及上级下达的其他规费的征收;负责水利资金的使用和监督;承担小型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和施工;抓好科技兴水工作,大力引进、研究、推广水利新技术拟定全镇水利近期规划和中长期计划;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18、统计站
机构职能:
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组织好对各行政村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评比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及时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调查任务,认真执行《统计法》和全面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标准,贯彻并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在业务局指导下,领导、组织实施全镇范围内的农村住户调查和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搜集、整理统计资料,搞好统计分析,为党委、政府提供可靠的统计数据和经济信息;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镇的基本统计资料,统一管理全镇各部门、单位的统计调查报表,严格遵守并监督有关国家保密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的贯彻执行。组织本镇有关部门人员加强农村统计工作建设,建立健全本镇的统计台帐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搞好统计分析,及时准确的反映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制定全镇的社会发展计划,定期向镇领导报告社会性经济计划的完成情况;做好本镇及所属各行政村的小康建设进程的监测工作。搞好镇年度发展计划。积极做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9、三资办
机构职能:
指导农村会计搞好财务核算和收益分配;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搞好集体资产管理(包括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变动审核、资产评估等);对农民反映的集体财务问题进行审计。
20、兽医站
机构职能:
宣传、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达到家喻户晓,并做好监督和实施工作;依法进行动物疫病的预防、监测、控制、扑灭,对本辖区发生的动物疫情实行计划免疫、实施强制免疫;依法对动物和动物产品进行检疫、检验,协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监督、稽查、检疫、检验等执法工作;强化村级畜牧兽医技术员队伍建设,定期培训,量化考核,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强化畜牧科普工作,增加畜牧业商品化生产的科技含量,实现畜牧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促进市场畜牧业向商品化生产转变,努力开拓新服务领域;加快畜牧先进技术引进、开发、研究和使用技术推广步伐,在品种改良、引进冷配技术、科学饲养、生态畜牧业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强畜牧兽医站自身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开展全方位优质服务,使全镇畜牧业不断发展壮大。
21、农机站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农技化方针、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制定本辖区农机发展规划,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组织机械参加农田作业,进一步提高全镇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全镇农业机械安全、规范运行;搞好农技站内部财务管理及农机化统计工作;抓好新技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培植农机大户,促进农机向产业化发展;搞好调查研究,当好领导参谋,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22、司法所
机构职能:
通过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教育三项职能,运用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和执法监督等手段,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市场经济发展,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23、人社所
机构职能:
负责国家劳动保障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指导劳动保障工作,组织失业人员登记,进行就业指导帮助、社会保障登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农村劳动力培训输出及劳动保障调查督查工作。
24、乡村振兴办
机构职能:
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
25、便民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
负责对各部门进驻审批以及服务事项集中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负责为企业以及群众办理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26、综合执法大队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镇市容市貌管理、绿化美化、环境卫生和相关公用事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负责开展绿化、环境卫生和公用事业方面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广场、道路、停车场、园林绿地、环卫设施、健身娱乐等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建筑工地的外部环境管理和建筑施工垃圾清运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占道施工、占道经营摊贩规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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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政务服务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咨询办、全程代办。 网上办。统一网上申请渠道受理入口,实行专人负责、即时转办、限时办结,办件结果立即反馈,确保外网申报业务不压件、不落件,目前全市943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受理。积极发挥自建系统“保底”作用,明确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企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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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38-856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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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8:0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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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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