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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农业农村局

青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36-322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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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尧王山西路1288号农业大厦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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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农业农村局职能信息

青州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青州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青州市乡村振兴局、青州市畜牧兽医局牌子。设置10个内设科室,有5个所属事业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潍坊、青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三)指导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四)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十一)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二)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三)指导推动农业对外合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合作政策,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组织开展农业、畜牧兽医行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工作。

(十五)承担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维稳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党建工作科。承担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制订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负责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抓好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生活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管理、党内表彰、主题教育、党内关怀帮扶等工作。负责抓好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及局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承担局党组志愿者服务、易风易俗及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负责落实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

(三)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参与农业劳模评选和管理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计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制定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实施畜禽标识以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工作,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拟订农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监管工作;承担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六)科教与政策法规科。负责起草有关农业农村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文件合法性审查、普法宣传工作。配合做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开展全市农业农村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土地(不含草原、林地)承包经营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承担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农业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依法负责有关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七)生产指导与经济信息科。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开展乡村振兴典型示范工程。拟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承担推动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和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组织开展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组织农业对口支援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拟订促进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提出全市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大宗农产品市场建设和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组织开展农产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合作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承担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促进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参与对港澳台地区的农业合作与交流。组织农业外资、项目的引进和管理。负责农业涉外安全保密和农业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农业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拟订全市种植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以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办农作物各类补贴有关工作,调度和发布农情信息。提出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作物种子、食用菌种、蚕种的监督管理以及肥料、农用膜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指导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承担农药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八)畜牧兽医管理科。负责畜禽良种的资源保护开发、繁育推广、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指导毛皮动物养殖发展。负责制定奶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畜禽养殖、牧草项目的筛选、实施和管理。负责饲草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以及饲草草种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畜牧业标准化建设。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兽医器械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兽医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组织拟订和实施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产品质量抽检计划,以及动物、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按规定负责有关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项目的筛选、实施和管理。负责全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拟订动物疫病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动物防疫、检疫项目的筛选、实施和管理。指导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毛皮动物胴体处置监管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机构和兽医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活动、兽医从业人员和中兽医监督管理。负责畜禽收购、运输和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技术鉴定,会同有关部门打击私屠乱宰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猪定点屠宰场(厂)设置规划。承担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以及屠宰加工企业转型升级相关工作。承担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农经与农机管理科。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工作。承担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农业机械支持和补贴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研发创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业机械作业安全。

(十)农业农村事业发展科。指导全市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下属事业单位名称及职责:

一. 青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一) 负责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及相关政策落实。

(二)负责粮、棉、油、中草药、果树、瓜、菜、食用菌、农作物种子、种苗、秸秆综合利用、水产养殖等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装备的引进、示范、推广和培训。

(三)负责农业技术项目推广和实施,开展技术培训工作。

 (四)负责名特优果品的发展及果品新技术引进、示范、

推广和培训。

(五)负责生态循环农业、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生态循环农业的项目实施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六)负责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控、检疫;引进、示范和推广植物保护新技术。

(七)负责耕地质量提升、农村能源开发利用。

(八)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调查和保护工作、外来入侵生物调查与防控工作。

(九)承担农业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

(十)负责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和农业机械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农民教育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现代远程教育服务工作。

(十二)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青州市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一)指导服务农村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指导和开展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

(二)指导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

(三)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四)指导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规范化运行与发展。

(五)指导服务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

(六)组织实施政策性粮食保险的相关服务工作。

(七)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青州市畜牧业发展中心

(一)为全市畜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二)负责做好畜禽及其产品行业标准的宣传落实。

(三)组织开展畜禽良种繁育、推广,做好种畜禽行业生产经营的指导及服务。

(四)负责组织畜牧产业调研、科研项目申报实施、从业人员技术培训和畜牧科技普及推广。

(五)负责畜牧业生产统计、监测和经济运行分析。

(六)负责全市畜牧业信息化建设、数据化服务。

(七)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生态养殖、品牌创建的指导和服务。

(八)负责畜牧业政策性保险的组织和实施。

(九)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青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止返贫;根据上级乡村振兴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订符合我市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指导镇街开展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总目标;

(二)为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建设工作提供服务。

(三)负责协助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细则和中长期规划。

(四)编报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五)指导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建设项目实施。

(六)负责各类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建设项目的报账文件审核。

(七)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青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承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指导和服务、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动物流行病学调查、重大动物疫病检测、免疫效果评估、疫情信息报告、防控风险评估提供技术支撑工作。

(二)承担畜禽计划免疫技术指导和防疫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强制免疫疫苗调拨和防控物资储备库物资的管理、发放工作;负责种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服务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科普宣传工作。

(三)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动物检疫证章验讫标志和动物标识的订购、发放及溯源服务工作;负责官方兽医、兽医从业人员及检疫员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指导镇街畜牧兽医站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技术服务工作。

(四)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青州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简介

潍坊政务服务网入口
潍坊政务服务网入口
(一)疏通申报渠道,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政务办加强了对各部门、镇(街、区)、社区工作人员的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和外网申报操作培训,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技能和办事效率,目前已开展事项录入培训6次、操作培训6次,共计600余人。充分发挥镇(街、区)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保证各镇。。。
青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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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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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青州市农业农村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青州市农业农村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2023年04月22日

青州市农业农村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一)办公室负责人:李继辉 联系电话:(二)党建工作科负责人:程元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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