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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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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76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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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信息

1.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编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协调解决全区新型工业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

3.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和建议,推进工业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发展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推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区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策划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年度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提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意见,编制企业技术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5.负责研究提出全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参与拟订全区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负责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研究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品牌建设。

6.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管理,制定全区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行业发展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全区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督促全区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区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7.负责推进全区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负责落实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职责,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有关问题。协调推进全区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8.研究提出全区信息化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加快全区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负责落实推进全区企业信息化建设的职责。

9.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落实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10.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牵头负责核事故应急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工作。

1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12.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拟订全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全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全区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无线电管理的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我区无线电管理的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无线电管理。

14.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建、人才、统计等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安排、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信息化等工作。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区有关工业企业破产领导小组财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和信息工作。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

(三)人才科。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制定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区企业家培训规划,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负责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落实企业招才引智,推进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四)经济发展和运行科(挂民营经济科牌子)。负责综合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研究和分析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和建议。负责汇总编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落实国家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政策、省市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的统计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对全区工业设计产业的宏观指导,拟订有关扶持政策,研究解决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全区工业设计创新成果、设计中心、产业化项目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工业设计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推动工业旅游和工业文化发展,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负责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负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品牌战略,推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品牌建设。参与拟订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行业质量工作。研究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组织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创新与推广,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进全区智能制造装备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培育发展智能制造新模式。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进新材料产业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创新项目建设。培植新材料产业骨干企业,壮大产业规模。推进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建设特色产业基地。负责贯彻国家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部署,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中小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中小企业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推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推进创业创新基地建设。负责组织开展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和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培育工作。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指导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改革创新。负责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指标考核。

(五)项目管理办公室(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推动法治机关建设,承担机关普法、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初审等行政服务工作。负责牵头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策划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年度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编制企业技术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承担工信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六)信息产业科(挂国防科技科牌子)。负责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区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重要软件等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全区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负责落实协调全区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的职责。配合协助上级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提出全区信息化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工业深度融合,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负责落实全区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上云的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掌握、分析军工生产动态。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工企业布局调整。组织实施全区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参与协调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工作。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工作。负责全区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我区无线电管理具体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据法定权限负责全区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台(站)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实施无线电管制。配合协助上级有关无线电管理基础技术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开展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的职责。组织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工作。

(七)企业管理科(挂安全科牌子)。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推进区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负责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稀土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原材料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牵头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和产能置换工作。承担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推进化工园区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轻工、纺织服装、陶瓷、琉璃、食品、医药、家电、盐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组织安全技术认证。负责完善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专营制度和专业化监管体制,建立健全食盐储备和应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产、销售、储存的管理工作。承担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核事故应急协调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局内安全生产工作,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依法负责落实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治理上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督促民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工业110预警平台管理工作。  

(八)安置科。负责本系统的人员安置、信访维稳工作,受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的信访事项,负责提交办结报告,并回复信访人。

(九)机关党委。负责本单位及其管理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科承担。


淄博市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简介

淄博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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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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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33—5289005、528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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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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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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