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行业的各项政策、任务,管理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二)依法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做好证件管理工作;依法对辖区内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专卖管理和执法监督,打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烟草制品的不法行为,为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保障和服务。
(三)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四)承担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
(五)承担技术创新和科研项目攻关活动。
(六)承担安全管理工作。
(七)承担十堰市烟草专卖局和中共竹溪县委、竹溪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6个:综合办公室(与“安全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党建工作办公室(与“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财务管理办公室、生产管理办公室(与“烟叶质检办”合署办公)、卷烟客户服务部、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与“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办公室、稽查大队”合署办公)。
派出机构14个:
向坝烟叶站、桃源烟叶站、丰溪烟叶站、泉溪烟叶站、天宝烟叶站、稽查一中队、稽查二中队、稽查三中队、城关市场服务部、蒋家堰市场服务部、水坪市场服务部、泉溪市场服务部、向坝市场服务部、物流中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