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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京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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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信息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市级经济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全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照权限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由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参与拟定市级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市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省级开发区发展工作。

(五)组织实施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落实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进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组织申报中央和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统筹推进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相关市级区域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全市铁路、机场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科技安全、资源安全、社会安全等领域的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职责。协调落实国家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政策,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调控措施。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地方粮食储备。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等工作。提出健全全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承担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援建新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循环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电力建设与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文秘事务,会议组织、文电档案和保密管理;开展提案建议等事项承办、目标责任制管理、实施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政务值守、机关应急管理;承担后勤服务和综合协调。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二)政工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组织指导局机关干部的职业教育、干部培训和职称评定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政治理论学习及文明创建工作,监管国有粮食企业的劳动用工。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负责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以及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和普法教育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承担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粮食企业贯彻国家有关财税、金融、会计政策;研究制定局属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结算,编报财务决算和会计报表;协调落实有关财政补贴政策和粮油收购资金供应;指导粮食财务挂账管理和消化以及企业改革有关财务工作。

(四)国民经济综合与发展规划科(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提出全市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行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分析研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时提出措施建议;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承担市经济形势分析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市经济形势监测分析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起草重要政策文件,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研究全市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跟踪调查研究改革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关系重大的深层次和全局性问题进行超前研究。承担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上市公司有关问题。研究制定和督促落实全市开发区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承担综合管理开发区职能,指导制定和审核开发区发展规划;负责开发区发展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协调工作,督促开发区发展战略实施和政策措施落实。做好证券管理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科

研究市内有关投资的调控政策,提出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市预算内投资计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宏观经济调控方针和产业政策指导目录。负责洪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应急救灾项目的规划编制、审核、申报和市预算内投资安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宏观经济调控方针和产业政策指导目录,负责市发展改革局涉及行政审批、核准和备案类事项的衔接工作;牵头承担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相关工作。

(七)财金外贸和服务业发展科

研究分析财政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和上报;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参与重要价格制定;牵头推进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研究提出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及规划,负责物流业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与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情况,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的监控和协调,研究和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重要物质和商品储备计划和市级储备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外贸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组织安排和监督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实施和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编制全市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负责指导和监督计划的实施。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服务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监督检查分析;负责全市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实施。

(八)农村和地区经济科

研究提出全市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重大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编制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提出调控措施和政策建议;参与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等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协调与周边县市的区域合作;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扶贫和测绘计划,并指导和监督计划的执行;参与制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和地震预防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组织或参与编制重点流域、湖泊综合治理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规划项目。拟定我市经济技术协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经济技术协作信息的统计与综合工作;参与市政府在省内外举办大型招商引资、投资贸易洽谈和沿海产业转移的活动,组织开展市际政府间经济合作交流活动;承办和参与区域性经济协作组织的例会工作;组织筹建或参与新的区域合作组织。

(九)工业经济发展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提出全市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工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组织拟订跨部门的工业发展政策;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统筹工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协调全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体系建设;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拟订全市工业调整改造、资源型城市转型及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信息化建设、预案编制和演练、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动员中心建设等动员准备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装备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拟订电力及新能源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提出火电、核电、水电、电网和新能源发展布局及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拟订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含管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含管道)发展布局及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含管道)的行业管理;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履行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管理职能;协调能源储备工作。承担市能源办、电网办等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衔接项目布局,平衡全市交通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及专项资金计划;参与研究、审核交通战备发展规划和计划。拟订全市有关国防交通规划;规划全市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和物资储备计划;负责全市国防运力动员和征用;组织全市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推广应用;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国防交通建设的有关问题。

(十)社会发展科

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文化、卫生、广播影视、体育、民政、新闻出版、旅游、政法等领域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中专招生年度计划并监督计划实施情况;组织拟订和审核各类学校总规模、各类学校校园总体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各类学校的审核报批、布局和结构调整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审核区域性旅游规划、文物保护区规划。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十一)信用科

负责拟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法规制度;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考评;负责研究培育全市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工作,规范信用服务市场行为规范,组织开展信用服务市场检查工作;组织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和信用信息应用服务工作;研究推进诚信教育、诚信文化、信用宣传等社会诚信环境营造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信用报告的规范性审查及编制;负责牵头编制本地区域性信用信息归集目录;负责全市非金融类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和使用管理;协调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及共享服务,协调督办信用信息异议数据处理工作,协调开设信用修复培训班课程;组织参加全国性、地方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论坛、主题活动;承担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研究协调解决信用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十二)价格管理科

贯彻落实政府定价管理的电力、天然气、供排水、管道运输、城市交通等价格政策。

(十三)收费管理科

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管理政策;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教育、文化旅游、养老服务、殡葬服务、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和重要专业服务等政策。

(十四)成本调查监测监审科

负责农产品成本调查、价格监测和政府定调价前成本监审工作。

(十五)调控科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地方储备粮的建议;制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地方储备粮油的收购、销售和轮换;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粮油产销及粮食供求平衡调查、市场监测和预警分析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审核工作;负责全市粮油产品质量监测、管理,协调粮食质检部门对品质检验检测。

(十六)监督检查科

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市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组织对全市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依法行政工作;涉粮案件的查处;粮食质量事故(事件)应急处置。

(十七)仓储科

承担全市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仓储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中央和地方储备存储资格的申报工作;指导农户科学储粮新技术推广工作;积极争取有关粮食流通设施的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全市粮油仓储企业的仓储设施、设备;组织协调仓储建设的布局规划;指导粮食仓储设施的建设和维修;加强粮食仓储备案和粮食熏蒸作业。

(十八)产业发展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粮油食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全行业粮油食品加工发展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申报争取粮油精深加工贷款贴息和粮食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等奖补资金项目;负责全市粮油食品加工业的统计报表工作;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指导全市粮油产品品牌创造和品牌营销。

(十九)机关党办。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京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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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内设综合科、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科、招标投标管理科、监督检查科、电子监察室、流动服务站(综合窗口)、经济发展环境投诉科(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下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务服务机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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