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有关工作报告、讲话材料和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区)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州及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七)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负责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全县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信息传输、指挥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
(九)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围绕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
(十二)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州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审查、修改县政府各部门上报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
(十三)协调县内各行政机关之间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及单行条例中的矛盾和争议。承办由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县政府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十四)承办以县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协调全县行政赔偿工作;承办由县政府管辖的信访复查复核案件。
(十五)参与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和行政行为的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代理县政府参与民事诉讼和非诉讼民事纠纷案件的处理;参与县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合同谈判和其他经济贸易谈判,草拟、修改、审查以县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
(十六)组织或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及单行条例中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指导全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研究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法审查并确认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参与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的颁发和年度审验工作。受理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投诉,负责对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责任人执法违法行为的认定并提出处理建议;组织检查、评议及考核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质量。
(十七)承担政府法制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工作。
(十八)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为县政府领导同志服务。负责联系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
(十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9个内设机构,2个专属机构。
1.总值班室(秘书股)
负责政务机要值班、通信联络、会务统筹;负责领导政务活动、大型活动、重要接待安排;负责非涉密传真电报的处理;负责办公室机关政务工作协调;协调群众来信来访;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应急救援等应对工作。
3.文书股
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制发管理及来文来函签收、传阅、分办;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印信、档案管理及机要保密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及县长办公会议议题的收集,协助办理县政府大型会议会务;指导下级机关公文处理等工作。
4.行政股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党建、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机关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保障;协助办理县政府各类会议会务;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纪要。
5.县政府政务督查室
负责处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件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批办件、交办件的督办工作;负责县政府重点工作、重大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政府系统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组织工作;负责县政府承办的党代会、人代会及政协会议案、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主办《政务督查通报》。
6.县政府研究室
负责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报告和讲话材料;围绕全县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及领导布置的专题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及指导全县乡镇(区)政府信息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电、领导讲话的草拟、送审;负责县政府领导工作联络,协调、督办落实县政府领导安排的工作;负责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起草工作;协助办理县政府各类会议会务。
7.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的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以及视频会议的技术服务;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
8.法制股
承办由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承办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承办县政府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县政府管辖的信访复查复核案件;办理县政府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案件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审查以县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协调、审查备案、清理公开等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的联络、协调;负责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办理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争议;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9.金融股
负责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金融监督机构整顿和规范本地金融秩序;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协调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研究制定全县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规划和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上市工作;为政府性融资和中小企业融资搞好协调和服务。
专属机构及职责
1.县外事侨务办公室
归口管理全县外事侨务工作,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涉侨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和群众性涉外教育工作,会审我县的重要涉外报道;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国家安全及保密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回国安置和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的扶贫救济工作。
2.县硒资源保护与开发局
研究硒资源保护和开发的政策和规划;协调各相关部门推进硒产业发展的工作,拟定硒产业发展开发年度工作计划;检查督办落实县委、县政府硒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与硒资源开发利用专家委员会的联系和服务工作;为县硒资源保护与开发领导小组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咨询电话:(0718)6822100
办公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楚蜀大道9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夏14:30-17:30)
咨询电话:0718-6891296 值班传真:0718-668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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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湖北省咸丰县高乐山镇文化路34号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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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9:00-12:00,13:30-17:00 冬季: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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