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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8-4333648 值班传真:0718-433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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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湖北省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2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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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信息

(一)承担住房保障及相关政策制定实施的责任。

1.承担城镇住房保障的责任,加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政策及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州、县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及使用;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规范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提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政策建议;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行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论证。

(二)承担住房、城市建设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职责

1.承担住房和城市建设的职责。组织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组织实施城乡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道路桥梁、城市冲沟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指导,提高城市容量,完善城市功能。

2.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乡(集)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乡(集)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的职责。

1.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及装饰装修活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勘察设计、建筑业、建设监理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并监督执行

3.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适合地方发展的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城镇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推广;负责全县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设计审查备案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4.承担建设行业稽查责任。对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实施稽查,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

5.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6.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实施及新技术推广。

7.承担建材行业综合管理的责任。拟订建材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制度和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征收和管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代收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四)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的职责。负责对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含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五)承担燃气行业统一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制定燃气行业的有关规章制度;拟订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并组织实施燃气资源配置工作;负责燃气资源的开发和整合工作;负责燃气行业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承担人民防空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的责任;拟订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人防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实施防空警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人民防空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八)承担县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赋予的相关工作职责。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承担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的协调,对外联络;负责来文来电、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政务信息文档管理、普法宣传、文印印签、机关内保、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担住建系统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综合管理住房和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负责住房和建设行业法规咨询工作及系统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处理建设系统来信来访、普法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政工、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及人员调配、录用任免、奖励惩处、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编制全县住房和建设系统人才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协调行业职业技能工作;负责行业社团管理工作;负责党群、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承担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贯彻执行住房与城乡建设有关规费、基本建设、基建财务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本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预算编制与管理;负责财政下拨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审编直属单位事业费、规费等预决算;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住建系统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业务统计工作。

(二)住房保障股(房地产管理股)。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和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职责;指导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负责县直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的建设和管理;承担住房保障业务统计工作。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的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指导城镇房屋拆迁、产权产籍管理、房产登记发证、房产测绘、房产纠纷仲裁、物业管理、白蚁防治、危房鉴定等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查、等级评定、年检等工作;负责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备案、年检等工作;负责房屋拆迁单位资格核准工作;组织建立并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负责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已售单位住房和直管公房的维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已售房改房的维修管理;承担房地产业务统计工作。

(三)城市建设股。拟订全县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监督市政公用工程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实施;指导城市供排水、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履行供排水行业管理职责;参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扩初设计审查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绿色发展政策规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区水环境治理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作;负责组织推广海绵城市理念和综合管廊建设在新区建设和老城改造中的广泛应用;拟订城市绿地达标、公共厕所布局和公共文化设施配套规划并监督指导实施;承担城市建设管理业务统计工作。

(四)村镇建设股。拟订全县乡镇集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乡镇集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和各类特色镇建设;负责传统村落的组织申报和指导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村镇建设管理业务统计工作。

(五)燃气管理股。负责燃气行业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拟订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燃气行业有关管理细则;拟订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统筹指导管道天然气项目的规划建设;负责燃气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气化乡镇”建设的规划管理;负责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城镇燃气业务统计工作。

(六)行政审批股(开发区服务股)。负责集中受理经县政府审定同意后的建设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申请事项;送达行政许可有关文件,并按规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进行公布、公示;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调整等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咨询。负责统筹协调政务服务和巴东经济开发区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

(七)建设工程股:

1.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规章并组织实施;拟订勘察设计、建筑业、建设监理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管理和市场准入;负责全县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和建筑企业持证上岗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工程建设统一定额的编制及工程造价、招标代理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指导全县市政工程和公建房质量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受理和审查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申报;负责外来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和备案;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管理维护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参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受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备案;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开工许可和参与竣工验收备案;监督检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查处在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业务统计工作。

2.拟订勘察设计咨询、建设科技、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行业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监督;组织实施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和科技项目;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负责勘察设计机构资质和市场管理;负责墙体材料革新管理;负责本行业施工图审查备案管理;负责建筑节能备案管理。负责建材行业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建材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管理工作。承担建材行业与科技管理、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等业务统计工作。

3.拟订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住房与建设行业招标代理等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及各项备案工作;负责招标项目的相关报建及施工承发包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和招标代理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专家评委的资格审查、职业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等业务统计工作。

(八)人民防空股。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工作和人防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防空警报系统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的法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有关业务统计工作。

(九)消防工程验收股。负责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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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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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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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巴东县信陵镇神农社区茶圣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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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巴东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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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18-4336600

办公地址:湖北省巴东县信陵镇神农溪社区茶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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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9:00-12:00,13:30-17:00,冬季: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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