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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新化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738-3238701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上渡办事处梅苑南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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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职能信息

(一)负责全县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拟订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县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产业政策;拟订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县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以及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四)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草案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五)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七)研究提出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指导全县工业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全民创业。

(八)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行动方案,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

(九)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运输以及通信、邮政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铁路专用线的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生产企业物流外包,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十)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拟订全县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根据国家、省、市统一规划,协调全县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三)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组织制订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

(十四)指导全县工业、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

(十五)研究拟定全县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和经济技术政策,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供电营业许可、供电区域划分和和电力行政执法。

(十六)负责《<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的组织实施;对全县黄金行业、集体工业、食品工业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药管理职责。

(十七)承担军工发展、军民融合的管理职责。

(十八)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管理职责。

(十九)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科学技术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贯彻执行国家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落实情况;拟订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二十一)提出科技发展战略;牵头实施“创新型新化”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牵头拟订全县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拟定和实施县年度科技支撑计划、成果推广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负责国家、省、市相关科技计划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县重大科技专项,拟订相关配套政策,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评审立项、跟踪管理与评估验收等,协调县科技重大专项与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的衔接和配套。

(二十二)牵头组织协调促进全县产学研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促进产学研结合创新体制机制;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二十三)牵头组织全县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引导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二十四)主管全县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等认定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指导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

(二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二十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建议;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县级科技经费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二十七)负责全县科技人才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

(二十八)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拟订全县科普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国家、省、市科普基地和示范基地认定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县科普工作。

(二十九)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科技档案、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科技情报信息、科技期刊管理等工作,归口管理全县科技外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与计划,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三十)负责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县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

新化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机关内设机构职责

办公室 :组织起草局机关重要文稿、综合性文件;负责组织和协调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负责宣传、统战、报刊发行、信息、机关安全保卫、创文创卫、深化改革、保密和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和接待工作;督办局党组的重大决定和事项;协调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网络舆情、12345热线回复。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技规划与高新技术产业股: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承担建立县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维护管理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承担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申报评审及协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县级科技重大专项布局规划建设,拟订县级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审核实施计划,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跟踪和监督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评估和验收。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高新产业开发区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股: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承担创新型县建设、科技环保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行业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果转化和智力引进股(科技创新人才工作办公室):承担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组织申报省科学技术奖;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以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负责全县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负责公派出国(境)科技团组的审核报批,推进新化县与国家级科研机构、大学、大型企业及省际、区域间科技合作。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办理外国专家来新工作许可;推动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拟订引进国外和国内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承担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服务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运行监测协调股:负责全县工业经济日常运行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汇总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数据;拟订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等政策性问题和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建议;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工作,并协调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承担全县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对乡镇工业工作指导、考核和小康建设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投资规划股: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工作,指导生产力布局,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拟订新型工业化重点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行业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投资状况;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目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领域县级财政性引导资金。

负责全县科技工业信息化重点项目调度汇总,牵头组织全县科技工业信息化项目评估、验收与项目资料归集汇总存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节能与消费品工业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目标的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由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工作。

承担轻工、纺织、医药、食品、家电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消费品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消费品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参与消费品工业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内质量标准工作;承担全县药品储备和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统计信息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原材料工业股:承担冶金、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建材、砂石等行业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参与原材料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参与原材料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内质量标准工作;指导原材料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指导全县黄金企业生产、运行等工作,依法对黄金生产实行监督管理;负责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组织协调,对监控化学品装置的新建、扩建、改建进行管理;负责牵头组织散乱污企业治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能源运行与装备工业股(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石油、石化、天然气等生产运行要素的供应和应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石油、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发展规划及行业规范;对全县电力实施运行调度;指导节约用电,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承担电力应急工作,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监测电力运行,发布市场信息;协调解决电力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承担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装备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鼓励企业积极应用智能制造模式发展;参与装备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

承担全县军民融合发展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以及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相关职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产业与推进股:承担电子信息通信产业(含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统筹推进信息化发展,协调推进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含移动互联网)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推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协调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消费,负责相关信息工程项目审查;组织软件技术开发、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推动工业技术软件化,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和推广应用;负责行业发展调查研究和监测分析;承担智慧新化建设办公室工作;对接文旅有关工作。

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负责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及产业发展;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技术开发、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和推广应用;统筹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协调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标准规范;负责行业发展调查研究和监测分析。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产业聚集推进股(招商与产业合作):负责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产业经济发展的协调、管理和服务;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指导地方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产业规划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指导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监测分析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经济运行态势,提出产业集群发展报告和建议;监督检查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负责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牵头负责工业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小企业股:承担中小企业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与分析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运行;拟订鼓励创业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动创业工作;指导县域工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建设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质量管理;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拟订政府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指导中小企业法律援助工作,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负责全县中小工业企业的兼并重组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承担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创新创业、企业上云上平台等相关工作;承担各行业协会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干部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局党组开展党员管理、教育工作;承担工资福利核算及医保、社保缴费工作;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干部的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协助搞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工作人员有关人文关怀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股: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管理与核算工作;承担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工资福利发放工作;编制预决算报表;指导监督局属二级单位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接省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联系央企对接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组织协调全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的制定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工业和信息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研究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并提出政策和措施建议;参与编制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监督机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全县科技创新、工业企业、通讯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日常工作;承担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审批、监管工作的协调联络职责;负责政务公开、企业减负、优化环境、科普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纪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等工作;承担联系行业协会党建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股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人文关怀等服务工作。

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局长:杨尚文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康海波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普希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志坚

党组成员﹑副局长:廖卫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尧兵

党组成员﹑副局长:曹阳光

党组成员﹑副局长:袁德祥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王泽洋

党组成员:康升旗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方海新

党组成员:阳京辉

党组成员:马正阳

党组成员:刘贤雄

正科级干部:刘中华

正科级干部:杜子均

新化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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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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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38-8313771 传真:8225707

办公地址:娄底市湘中大道新市政府院内5号楼2楼 邮编:4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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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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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新化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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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38)3239999

办公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科苑路政府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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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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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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