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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314-7528756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配楼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节假日);8:30-12:00,14:30-5:30(夏季作息时间);8:00-12:00,14:00-5:30(冬季作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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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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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职能信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或起草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草案,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统筹规划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参与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制定项目的建议,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的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施行后的评估及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负责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理决定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围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系统内法律服务市场执法监督、检查和处罚,负责统内法制建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工作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和刑安置帮教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各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调解委员会及企事业单位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调处工作。

(九)负责全县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县乡村(社区)法律服务资源。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和管理“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十一)负责开展、指导和管理本辖区内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等工作。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计财装备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接待、报告、局机关公文管理、督查督办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全系统通信信息技术网络管理工作;负责舆情监控、要情预警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及信息收集、研判、发布、报送工作;负责视频会议管理及综合信息数据化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车辆;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制定和各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对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

(二)法制审查股。负责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理决定、行政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全县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日常工作;负责对政府行为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监督及提出建议;组织办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理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全县行政执法队伍规化、制度化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县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县司法局“放管服”有关工作。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股。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承办由县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的统计分析、评价、问题建议和综合等事项;负责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五)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县社区矫正管理中心日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负责指导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的聘用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委依法治县办)。负责全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协调行业部门和基层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和推广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典型;办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其它事项。

负责县委依法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县理论和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和检查工作;扶责拟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七)基层工作指导股。指导全县乡镇、村(居)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工作、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工作;负责全县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八)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全县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依法依规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制定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党建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考核、注册、公告的审查呈报工作;负责对全县法律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投诉处理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法律顾间工作。

(九)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全县法律援助的宣传和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指导和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的异地协作,承办上级法律援助机构交办援助案件和其它事项。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导全县“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十)政工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解聘和考核工作。负责和指导本系统干警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指导、监督党的建设。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和指导本系统考核、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指导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巡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派驻机构(37个)

司法所

负责辖区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辖区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协助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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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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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4-7512612,0314-7521433(传真)

办公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木兰中路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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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夏季作息时间);8:00-12:00,14:00-17:30(冬季作息时间);

围场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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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4-7528644

办公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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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节假日);8:30-12:00,14:30-5:30(夏季作息时间);8:00-12:00,14:00-5:30(冬季作息时间)

围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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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承德市围场县围场镇迎宾街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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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6月1日~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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