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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县农业农村局

丰宁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314-801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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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县大阁镇振丰路9号

办公时间:1月-6月,9月-12月:上午8:30—12:00 ; 下午1:30—5:30 7月—9月: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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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县农业农村局职能信息

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拟定农业和农业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产业结构调整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

(二)负责全县农村政策的调查研究、综合指导工作,参与拟定有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政策;负责对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思路、全局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信息反馈工作,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三)协调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拟定县级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负责全县乡村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训、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

(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和监督抽查。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县农业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设施农业等功能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落实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县级标准,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本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三)负责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务办公室(法制办)。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协调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要、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系统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创建、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放、管、服"相关工作。承担农业法制宣传、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农业行政许可,组织实施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执法证审验等项工作。做好组织宣传、纪检、法制、统战、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接待、印章管理、生产统计、后勤物资等工作。协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请示、报告、总结、讲话的起草和修改工作,起草综合性报告、规划、计划、年鉴、志书编撰、调研文章等。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政务管理,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三)人事监察股。负责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农业系统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管理、年度考核、机构编制、人事监察、劳资调配、各项保险、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四)财务审计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资产管理、财务会计核算等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对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资金使用进行管理、监督、审计。负责全系统各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管理、预决算、监督和审计。

(五)农业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编制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农业行政执法标准。统筹、协调全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兽医兽药、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饲料、种子种苗、种畜禽、植物检疫、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种植类)、畜(水)产品质量安全(含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及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协助受理农业违法行为和宅基地的违法用地行为举报,并组织指导重大案件的查处。负责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和涉农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指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日常工作。

(六)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和农民负担监测统计分析工作。

(七)发展规划股。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承担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现代农业发展工作。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及项目建议。负责组织涉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项目库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综合开发建设,承担现代农业园区和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起草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发展规划。指导农业行业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建设。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指导实施全县沼气、生物质能转化的开发利用。指导农村沼气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责全局对外开放外联、外经工作,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产业损害调查、农业援外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国际市场信息分析。指导农业利用外资和重大农业技术装备、人才引进工作。组织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承担局外事接待工作,承办涉农出访团组手续办理工作。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宣传、贯彻关于农产品(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九)农业机械化管理股。执行上级农业机械化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技术要求和发展要求,引导农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严格执行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依法指导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等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和维修管理。指导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与监督。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牵头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及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牵头监督指导局属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实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

(十)项目监督管理股。负责农业项目全程综合监管和绩效评价(资金绩效在财务股、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在项目股)工作;负责全局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牵头开展农业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项目执行有关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落实;

(十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协调推进乡村产业发展,落实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基地监测和调查统计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参加相关农产品交易展示会。

(十二)农田建设管理股。执行上级农田建设项目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规划、立项及申报;负责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管理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三)种植业管理股。起草种植业、特色产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指导粮食、油料作物生产和产业发展。承担节水农业和防灾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肥料、农作物种子、种苗等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县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指导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农业系统网络安全监管和网络涉农舆情监测。负责指导全县蔬菜、食用菌、中药材、水果等特色产业发展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研究提出特色产业发展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研究提出特色产业布局、效益提高以及产品贮藏、加工、流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特色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特色农产品产销衔接。承担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

(十四)畜牧兽医管理股。起草渔业、畜牧业、兽医事业、动物卫生、畜禽屠宰业、兽药业、兽医器械和饲料饲草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组织畜牧生产运行情况调度,开展畜牧业综合生产形势分析和预警。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负责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拟定畜禽饲养、品种改良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动物卫生、兽医医政、兽医实验室、畜禽定点屠宰、兽药、兽医器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负责全县兽医、兽药、畜禽屠宰、动物卫生、饲料、饲料添加剂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指导畜禽屠宰、兽药、饲料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渔政和渔业管理工作。

(十五)生产科教管理股。起草农业农村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及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管理和培训。承担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承担统筹协调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起草产业扶贫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产业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农业产业扶贫数据监测及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统计、入库等工作。负责协调部、省、市农业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东西部产业扶贫协作及异地扶贫搬迁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承担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局属各区域站综合业务工作的开展。

(十六)农村社会事业股。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乡村治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村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民体育事业发展。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美丽乡村建设方面的政策研究,拟订全县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和工作方案。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督导落实。承担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和美丽乡村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农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县委、县政府“三农”工作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负责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制定,统筹督导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接受县农委办的统筹协调。

(十八)农广校职能。培养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的懂技术、会管理的中等专业技术人才;承担全县在职职工的专、本科学历教育;为农村经济发展培养示范户和带头人,全面提高农业行业技术人员素质及其就业创业能力;承担全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农民素质,推进科教兴农,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承担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

(十九)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县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依法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全县不发生动物食品安全事件,保证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二十)水产站。水产技术指导、咨询、技术培训,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普及推广,水生动物疫病预防、监测,渔业资源管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水域滩涂保护和管理。水产养殖用药用料监管。

(二十一)植保植检站。宣传普及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和农药监督管理等相关农业法规和植物保护科学技术知识;开展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农业植物病虫害测报信息传递,发布植物病虫鼠草发生趋势预报或灾情警报;履行植物检疫行政执法职能。实行植物检疫登记制度。负责植物种子田产地检疫,对调出和调入的种子、苗木、花卉、中药材等实施调运检疫。负责检疫性有害生物对象的封锁、控防和消灭工作;指导农用药械安全使用。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无公害新农药;组织开展植物保护防灾减灾和社会化服务。制订实施农业有害生物的治理方案。推广农业植物病虫害防治新技术。指导全县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治。负责全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及推广工作,推进蔬菜产业化发展。

(二十二)能源办公室。贯彻实施有关新能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新能源开发利用规划、计划、上报新能源建设项目,组织、指导新能源的科研、实验、推广和应用工作;上报、审查、监督大中型新能源建设项目专业技术的设计、施工工作;农村沼气、光电工程、风力发电、秸杆气化等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协助技术监督部门制定新能源技术和产品的地方标准,监督检查新能源产品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负责新能源的的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和部门间的协调工作,组织新能源科技开发、专业培训、知识普及、咨询服务和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乡镇企业和农村生产、生活用能节约的管理工作;承办农牧局、省、市新能源办公室和其它上级业务。户用光伏、洁净煤、清洁煤、生物质炉具的推广,安全生产。

(二十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区域站。贯彻国家农业法律法规;执行县各业务站制定的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区域农牧业技术推广项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与强制性检验;负责对农作物病虫害进行预防和处理;负责畜牧技术推广、示范、种畜禽引进,品种改良及鉴定;负责草地保护、改良、草地鼠害防治,草地新技术应用及草原防火工作;开展农业实用技术示范推广和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做好农机推广、新能源开发利用、渔业资源保护等工作。

(二十四)奶业发展办公室。编制奶牛产业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草拟推动奶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和具体措施,编制年度项目投入计划,整合资金初步设计方案,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检查与督导,综合协调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的产、供、销利益关系,调查研究市场行情,检测奶牛疾病疫情,总结推广先进技术,组织科技培训,传播市场信息,规范行业管理理顺工作关系,开通服务热线和网上服务,负责乳品产业的内引外联,扶强做大龙头企业,抓好乳业生产质量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抓好

(二十五)坝上农科所。开展农作物育种学、栽培学等科学研究,提高坝上地区的农科技水平。加强科技示范和推广,搞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争取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加强农业科研基地建设,搞好农业科技人才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素质,加快农业科技在生产中的普及应用。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培养结构合理、功能优化、精干高效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

(二十六)产业提升办公室。牵头制定脱贫产业扶持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脱贫产业巩固提升、督导检查工作。负责脱贫产业数据监测及产业帮扶项目统计、入库等工作。负责协调上级农业产业对口帮扶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农业产业帮扶工作。对县级固定资产收益项目进行审查、审核、审批,聘请第三方机构定期审计和风险评估。

(二十七)饲草饲料站。牧草及饲料作物种植利用新技术的推广、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牧草种植的规划、优质高产牧草和饲料作物的引种。

(二十八)蔬菜产业发展中心。贯彻落实促进蔬菜、中药材、食用菌、水果等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蔬菜、中药材、食用菌、水果等种植及产业发展的科技推广、专业技术培训、信息等服务,负责相关项目的协调、申报及组织实施。

(二十九)环保站。牵头完成全局承担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对接、本局内各相关股站环保工作的综合协调,并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上报。具体业务包括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化肥、农药减施、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水产健康养殖;农业生产领域散煤治理、农村新能源替代、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牵头全局农业污染防治规划及方案的编制。负责督导各相关单位按时完成所担负的环保任务,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农业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组织落实耕地土壤分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分类管理措施,指导耕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指导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推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及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

(三十)疫情防控办公室。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内部日常事务,负责与领导小组与各专项小组、各包联乡镇包片督导指导组的工作协调、联系。负责起草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情况报告以及重要疫情防控文件起草审核。负责领导小组各类会议的组织和记录纪要。负责全局职工在各包联小区、局机关大楼的疫情防控值班排班安排。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中对农业农村局各工作组和各包联乡镇包片督导指导组的督办和协调落实。负责疫情防控日常调度及应急处置。负责编写、报送工作动态、工作报告和相关政务信息。负责疫情防控各类文件归档管理和档案留存。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负责上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并组织落实。

(三十一)督查办公室。督查督办行政决定落实情况,信访,负责全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丰宁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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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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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4)8012253

办公地址: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爱民街甲4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9月份下午2:30--5:30)

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咨询电话:0314-8030890

办公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撒袋沟门村影视城斜对面行政审批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丰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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