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构)筑物、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安全执法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象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邯郸市气象局和峰峰矿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峰峰矿区气象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2、气象台
3、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4、防灾减灾科
咨询电话:0310—5160016 ;政务服务热线:0310—5012345
办公地址:河北省峰峰矿区清泉街与玉皇阁路交叉口东北角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12345;0310-5182129
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滏阳东路23号;邮 编: 056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咨询电话:0310-5160206
办公地址:峰峰矿区清泉街与玉皇阁路交叉口东北角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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