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工作职责是: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公积金监管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电话
办 公 室:0312-2328678 归集执法科:0312-2335599
提取管理科:0312-2712329 贷款管理科:0312-233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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