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十)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行政股级财政拨款
2、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行政股级财政拨款
3、应急管理办公室(财经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股级财政拨款
4、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行政股级财政拨款
5、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股级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6、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事业股级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事业股级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8、退役军人服务站事业股级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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