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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气象局

乐亭县气象局

联系电话:0315-4622862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唐山市乐亭县大钊路25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次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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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气象局职能信息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3.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4.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7.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8.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纪检、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工青妇和气象文化建设。

9.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管理制度;负责文件、材料的接收、督办、归档、文印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人事、纪检、党群团、依法行政、文明创建、安全保卫、后勤等工作;承办各类会议、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与管理;负责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税收、社会保障基金的笛理工作;负责车辆保障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防灾减灾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负责气象探测、信息网络、技术装备保障及气象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气象预报、预警及气象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的业务管理工作;管理与组织实施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御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气象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气象防灾减灾志愿者等队伍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气象台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承担全县范围内的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制作和发布;负责本区域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监测联防;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气象服务;承担气象科研工作;承担本区域综合观测设备以及通信设备的维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气象探测中心

承担气象灾害防御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服务;负责气象灾情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汇编;承担气象灾害普查、隐患排查、联合检查、应急演练、应急准备认证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负责全县气象灾害防御的技术指导、培训和科普宣传;为政府拟定气象灾害防御政策、规划等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负责全县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1、龚宇: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本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教育、财务、重点项目、发展改革、绩效考核、党建等工作。

2、王伟: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气象政务、政策法规、离退休干部、后勤服务。分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防雷中心、安全生产(人影、防雷监管安全)、政策法规、人工影响天气、行政审批、信访稳定、精神文明与文化建设、驻村扶贫工作以及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3、张文: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深化改革、现代化专项任务、防灾减灾绩效考核、目标考核、重点项目建设。分管气象探测、气象台、防灾减灾、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气象探测安全)、工会管理等工作以及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4、张娜娜:党组秘书,协助局长、副局长承担相应职责;协助局长负责纪检、监察、审计、党的建设。分管纪检监察、班子会务、党务建设以及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乐亭县人民政府
乐亭县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315-4612021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东大街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夏14:30-17:30)

乐亭县行政审批局
乐亭县行政审批局

咨询电话:0315-4622575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将军路99号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次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乐亭县政务服务中心
乐亭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15-4622752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将军路辅路99号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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