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方面地方性政策、规章,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农村社会事业科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提出加快乡村振兴的意见建议;组织协调督导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专项工作方案落实;负责协调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的开展;负责指导乡村振兴示范区的建设;拟订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参与城镇化建设相关工作;牵头负责革命老区重点村建设工作;负责中心村建设政策落实、工作推进、督导检查。负责拟订全县农村社会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各乡(镇)农业农村工作发展建设进行检查指导;协调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科(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负责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拟订全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农业产业化业银企对接、科企对接、产销对接等工作;指导农产品加工企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和体制机制创新。负责拟订农业农村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标准化生产工作;参与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业产业扶贫工作;负责研究分析全县农业经济运行情况,提出促进县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负责全县农产品品牌管理工作,拟订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评优及品牌培育相关工作。负责深化农村改革工作,推动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协调推进金融服务农业工作,参与农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全县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发展,拟订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特色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以及产品贮藏、加工、流通方面的建议和措施,收集、分析和发布特色产业产品产销动态。负责拟订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休闲农业园区、生态农业园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县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组织项目开发和招商引资等工作。
(四)种植业科
拟订种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种植业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负责种植业有关项目的筛选立项;指导农产品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现代化管理,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智慧农业及农产品新型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农业信息化工作,负责农产品市场调研、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系统网络安全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网络涉农舆情监测。负责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调查、管理、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农作物废弃秸秆、畜禽粪污、废弃农膜等资源化利用工作;负责耕地质量管理、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负责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及农业污染防控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组织农民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农机科
拟订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农机作业协调调度、信息服务、维修服务、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落实国家农机购机补贴、农机深松作业等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六)畜牧业科
负责拟订畜牧业规划、计划,指导畜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组织规模饲养,指导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畜牧业统计信息工作,参与畜产品供求信息、价格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工作,提出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畜禽饲养、品种改良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兽医医政、兽医医疗器械管理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牵头实施《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根据全国奶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奶源发展计划,科学安排生鲜乳的生产、收购布局。监督管理生鲜乳收购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奶站标准化建设,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合法性法制审查工作,指导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协调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追溯体系建设;依法实施认定产地和认证产品的监管,牵头农业标准化工作,开展农业标准化绩效评价,负责“三品一标”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强县工作。拟订饲料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环节的质量监督,查处饲料产品使用违禁添加物行为,承担饲料、兽药工作工业信息统计和运行监测工作;负责饲料、兽药行业培训工作,秸秆饲料综合利用工作;负责粮改饲工作。
(八)农田建设管理科
负责农业投资、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拟订农业投资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项目申报立项、计划报批、调整变更、项目终止、档案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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