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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井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311-82022955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井陉县河西街6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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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职能信息

井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简称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订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科技方面的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进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措施。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组织实施。

(四)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科技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组织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工作。

(五)编制县重大科技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县科技园区建设、山区科技创新等工作。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工作。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援外和科技援井相关事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相关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企业和个人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省燕赵友谊奖等工作。

(十三)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十四)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十五)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用电监测;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发挥工业相关行业协会纽带作用,加强对行业、企业发展态势的把握。

(十六)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投资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性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工业系统内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

(十七)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促进工作进行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八)贯彻国家政策和标准,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十九)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二十)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二十一)推进全县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爆行业生产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二)组织开展工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流通领域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

(二十三)研究军民融合发展重大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意见;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装备动员,交通战备保障等工作。

(二十四)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县委网信办在互联网建设与管理职责方面的分工。

县委网信办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网络舆情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互联网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推动网络阵地和网络文明建设工作。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推动数字资源技术产业、技术创新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数据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二)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分工。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是县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负责流通领域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依法处理权限的涉嫌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两部门要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制度。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工作,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

(二)工业发展股

研究全县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问题;组织研究拟定全县工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战略、产业布局;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集聚、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

提出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的意见;推进全县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进全县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投资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性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

推进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县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承担促进全县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设计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业旅游的政策建议,促进工业文化发展。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规划;组织和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工业“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及项目推广;指导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绿色制造工作。

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统计并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县工业用电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工业用电需求侧管理工作;做好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承担减轻企业负担日常工作;发挥工业相关行业协会纽带作用,加强对行业、企业发展态势的把握。

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促进工作进行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建议;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服务;负责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指导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负责中小企业统计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

承担全县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的意见;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贯彻国家政策和标准,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规范条件、技术规范和标准;提出装备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意见;承担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军民融合发展相关重要问题的意见;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构建军民融合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协调发展,协助组织军民融合型企业(单位)申报;负责有关经济统计和运行分析工作;组织引导优势民口单位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保障。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装备动员,交通战备保障等工作。

指导全县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指导所属单位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负责民爆行业生产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推进全县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协调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兼并破产;负责工业系统内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负责工业系统内国有企业的信访稳定工作,协调处理工业系统内国有企业的信访案件。

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等工作。

负责流通领域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

(三)科技创新股

 负责科技创新综合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承担创新调查、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承担建立县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相关建议,承担县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提出年度科技计划总体设计、专项布局和经费预算建议。牵头组织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项目评审,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承担科技报告工作。建设管理县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技专家库。拟订全县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本部门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决算执行。拟订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组织推动科研基础性工作。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学数据、生物资源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承担科技基础资源调查工作。

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措施,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意见建议,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统筹推进科普、软科学工作;承担县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促进县域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推进创新型县建设相关工作。承办科技会商工作。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组织申报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服务业、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农村科技进步和农业科技园区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山区科技创新工作。

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贯彻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相关建议。组织县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绩效评价。统筹开展对重大科技规划和科技政策落实、项目和经费管理、平台基地建设等监督检查。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相关措施建议。拟订科技成果管理相关措施建议,指导、监督科技成果评价,提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任务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相关措施,指导技术市场规范和发展,拟定推进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相关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科技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承担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工作。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规划、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国际科技合作需求分析,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承办国内、涉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项目,组织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负责与外国官方机构及其他组织建立人才交流与合作关系,指导引智工作站建设。负责机关外事工作。承办出国(境)培训工作,落实上级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燕赵友谊奖”“外专百人计划”等奖励申报组织工作。

(四)信息化管理股

 统筹推进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研究拟订工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指导和推动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利用外资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业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机关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工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井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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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4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运用“互联网”思维,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效率,最大程度利企。。。
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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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1-82022069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井陉县河边东路(石家庄白求恩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井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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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1)82022603,(0311)82022975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建设南路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14:30--17:30)

井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