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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镇,隶属于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地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东部,下辖1个社区、3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大厂社区1组。
建置沿革-清朝时期,境域属细沙乡。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废细沙,分置大同、清河2乡,境域始为大同乡治;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大同、清河合并为同河乡;1951年1月,由同河析出,再置大同乡;1958年2月,大同乡改为大同公社;1981年3月,地名普查时,为避重名,以境内地名命名,改为小厂公社;1984年2月,撤小厂公社,改为小厂乡;2013年,小厂乡撤乡设镇,改为大同镇。
位置境域-大同镇地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东部,东和黔江区接壤,南与桐楼乡为邻,西接桑柘镇,北与走马乡、龙溪镇为邻,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驻地60千米,区域总面积47.66平方千米。
风景名胜-大同镇境内主要景点有九门十八洞石林、毛尖山等。
农业经济-大同镇有耕地面积2.3万亩,人均2.8亩;林地面积3.7万亩;大同镇粮食作物以玉米、马铃薯、红苕为主。大同镇主要经济作物为烤烟,2021年烤烟种植面积达7300亩。大同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山羊、家禽为主。2021年,大同镇生猪饲养量0.4万头,年末存栏0.3万头;羊饲养量0.1万只,年末存栏800只;牛饲养量1200头,年末存栏1000头。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党群办、人大办)
负责机关后勤、车辆、办公用房、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公务接待;收发文、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党建、人事等党群具体业务;人大具体业务;负责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
二、平安办
负责政法、维稳、综治、信访、司法调解、依法行政、法治建设、防邪、规资、林业禁毒、反诈骗等工作。
三、财政办
负责财务、审计、工资、政府采购等工作。
四、经发办(农服中心、乡村振兴办、统计办、农村经营管理办)
负责发改、乡村振兴、农业、畜牧、统计、科技创新、供销等工作。
五、民政社会事务办(卫生健康办)
负责民政、社保、医保、养老、残联、就业、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敬老院的日常管理。
六、应急办(交安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武装、退役军人事务、应急、救灾、交通、工业、商贸、食药监、气象、电力、通讯、环保、城管等工作。
七、规划建设环保办(规划资源和林业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村建等工作。
八、文化服务中心
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文化旅游、教育、工会、青年、妇女等工作。
咨询电话:023-78442211
办公地址:彭水县汉葭街道北门街3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 外);冬季9∶00—12∶30、 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3-78446688
办公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两江行政楼2楼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 外);冬季9∶00—12∶30、 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