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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民政局

城口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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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东大街6号7-8楼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5922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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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民政局职能信息

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
(二)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五)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县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
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城口县行政区划图。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安全、保密、政务督查、政务值班、信访稳定、后勤保障、会务、公务接待等工作。统一负责县民政局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组织重大课题调研和协调专家咨询工作。牵头推进民政行业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拟订民政宣传工作规划,组织开展民政宣传、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编送、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民政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规划财务审计科

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县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三、社会救助科

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县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社会事务科

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负责县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规定审核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审核报县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县内跨乡镇、街道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六、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定期分析评估本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负责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政策支持。负责指导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负责协调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协调推进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技术指导、精神关怀等线上线下服务,针对重点个案组织开展部门会商和帮扶救助。负责组织或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负责支持引进和培育儿童类社会组织、招募志愿者或发动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便利。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负责协助司法部门打击拐卖儿童、对儿童实施家暴以及胁迫、诱骗或利用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直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

一、县最低生活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指导建立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规章制度,提供低保工作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协助县民政局负责对全县低保对象审批;定期或不定期对政策落实、对象精准认定进行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协助县民政局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保障资金年度计划编制,监督保障资金发放使用;负责低保数据统计和上报,管理低保档案;负责低保兜底脱贫工作。承担辖区内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配合教育、住建等部门做好相关救助对象认定工作。牵头组织“民政惠民济困保”项目实施,落实民政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助工作,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申请获得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救助。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在有关单位之间共享。做好对乡镇(街道)民政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二、县救助管理站(挂城口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

协助县民政局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受助对象的人员界定、接待入站、服务管理、医疗救治等工作。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和教育矫治。主要包括流浪未成年人生活照料、教育培训、心理疏导、接送安置等工作。承担对辖区内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中无自主返乡能力的残疾人、未成年人或其他行动不便者等特殊困难救助对象提供接、送返乡服务等工作。协助县民政局做好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负责对流浪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依法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支持。

三、县婚姻登记中心

办理婚姻登记。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件。对遗失、损毁的婚姻登记事项补发婚姻证件。依法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使家庭成员间建立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做好婚姻登记的统计、分析工作。做好婚姻登记来信来访工作。承办收养登记服务工作。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县殡葬管理所

协助县民政局负责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全县殡葬改革情况,提出建议,制订规章;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在全县范围内积极推进火葬;加强殡葬行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指导乡镇(街道)殡葬管理工作;指导县殡葬服务中心和乡镇殡仪服务站做好火化管理、公墓管理、丧事管理工作;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协助乡镇(街道)制止和处理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丧葬服务的规范与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殡葬处理工作,制定突发事件的预案;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心

协助县民政局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协助县民政局负责其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六、县殡葬服务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破除封建迷信,反对大操大办,改革丧葬习俗,坚持科学、文明、节俭办丧事,努力促进社会风俗的文明与进步;承办丧葬事宜,向广大群众提供遗体接运、遗体殡仪、遗体殡殓、火化、骨灰(遗体)寄存及安葬等服务;引导文明治丧区域内居民在殡仪馆内集中办理丧事,积极开拓殡葬服务领域,扩大服务内容,建立健全殡仪服务体系,实行殡葬服务一条龙,方便群众办丧事;提供殡仪社会工作服务;搞好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建设的管理工作,做到环境美化、绿化、净化,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配合殡葬行政管理部门维护殡葬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经营;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领导信息

城口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巨伟
个人简历 
巨伟,男,汉族,1969年4月生,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城口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管工作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保密工作,联系驻乡驻村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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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 打开单位办事栏目,选项中可见,政府部门能对企业设立和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政审批,运行范围为主城区范围市级审批权限内的企业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2020年9月15日重庆“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新版正式上线运行。市委副书记、市长唐良智,中国建设银行副董。。。
城口县人民政府
城口县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23-12345 电话:023-59222377

办公地址: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北门口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城口县政务服务中心
城口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3-59227216

办公地址: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南大街1号附7号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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