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职能职责
(一)起草本区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本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
(二)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
(四)拟订和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核报批,承办区内行政区划调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区内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本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养老服务体系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和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和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十四)完成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民政局会同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地图。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民政综合执法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安全、机要、保密、政务督查、考核、政务值班、后勤保障、会务、公务接待、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编送等工作;承担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起草,组织重大课题调研;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及群团工作;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负责平安稳定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牵头开展区民政局执法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等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拟订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民政事业资金使用;拟订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拟定本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民政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基建管理工作;负责民政对象补助经费的汇总统发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民政内部审计工作。
(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负责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法组织村(居)委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镇街的设立、撤销、更名及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村、社区设立、撤销、更名;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四)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科(行政审批科)。牵头推进民政行业“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按规定审核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承担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指导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承担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监管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五)养老服务科。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和执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六)儿童福利和社会工作科。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指导和监督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三、下设事业单位
(一)万盛经开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挂万盛经开区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和万盛经开区社会福利中心牌子)。承办城乡低保、临时困难救助、特困供养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负责城乡低保业务培训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和向上级反映城乡低保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受理低保工作来信来访,核实、调查处理低保举报;负责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的生活补助和特殊困难对象的救济工作;负责全区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万盛经开区救助管理站(挂万盛经开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万盛经开区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牌子)。负责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护送返乡和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服务工作;负责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负责为遭受家庭暴力的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万盛经开区殡葬管理所。承担殡葬管理的具体事务:主要包括为殡葬行为发展规划和管理规范的制定提供辅助服务;受委托承担殡葬行业的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发放殡葬证件;做好规范殡葬服务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为推动殡葬改革提供服务:主要包括为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习、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提供服务。提供殡葬事务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为殡葬服务单位开展业务培训,提供殡葬管理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撤销受胁迫的婚姻;负责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负责办理、解除、撤销收养登记;负责补发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证明;负责出具收养关系证明;负责建立和保管收养登记档案。开展婚姻收养政策宣传。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杜华侨党组书记、局长
甘永红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茂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戴爱莲副局长
咨询电话:023-85276112 ;023-48289963 群众热线:12345
办公地址:重庆万盛经开区新田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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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3—48266738、023—4826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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