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贯彻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落实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国家和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协同推进医保目录地方准入谈判落实。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贯彻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釆购政策并监督实施,配合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保障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纪检、监察、安全、保密、信访、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规划财务管理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规划,承担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年度经费预决算、财务核算工作,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医疗保障统计工作。负责医疗补助经费管理。
(三)待遇保障管理科
贯彻实施国家、地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筹资和待遇政策。承担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医疗保障扶贫工作。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全区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
(四)医药价格服务和招标采购管理科
组织推进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调整工作,并配合实施全市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工作。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配合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配合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五)基金监督和法规管理科(医保行政执法科)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补充完善辖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
领导信息文泽力: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蒲素: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群团、依法行政、执法监督、机关事务及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基金监督和法规管理科(医保行政执法科)、党支部,联系综合管理科(网络信息管理科)
谢 煊 :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纪检监察、老干部、人事、医疗待遇保障及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待遇保障管理科,联系待遇结算科
刘 萍: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医药价格服务、招标采购、安全、消防、信访、稳定、应急、保密、三医联动改革、宣传、全局妇女工作及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医药价格服务和招标采购管理科、信访维权投诉科,联系医药招采管理科
王 磊: 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区医保事务中心主任
负责区医保事务中心日常工作,负责规划财务、审计及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规划财务科
咨询电话:(023)67854522;023-67855385;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30,14:00—18:00,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23-67560906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金港新区1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一至周五 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3-67872806;023-67560906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工作时间13:00-17:00,17:00-18:00窗口提供延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