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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江北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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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10楼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30  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 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6785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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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生态环境局职能信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5.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6.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配合市级开展核事故及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

9.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交流与合作。

10.配合中央、市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有关工作。

11.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2.参与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3.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承办局党务、政务工作;拟订局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纪检、人事、财务、退休干部管理、信访、内部审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

负责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与环保“三同时”制度,按权限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履行行政许可管理职责,承办各类环境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排污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

(三)自然生态科

负责全区土壤、地下水的污染防治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牵头拟订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生态示范创建。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对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处理及开发利用。

(四)污染防治科

负责全区地表水、大气、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的污染防治工作,牵头拟订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承担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水功能区划。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监督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承担生态环境专家库建设与管理等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综合目标科

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有关综合性调研,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综合性规划,拟订本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有关环境经济政策试点。牵头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五大环保行动等综合性工作。承担市级考核和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重点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拟订全区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分解,统筹协调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负责审查、清理、修改、汇编规范性文件。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工作,承担依法行政的监督指导工作,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领导信息

滕 刚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汪忠满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全局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党总支工作,分管生态环境监测站,联系办公室

杨承炜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科,联系综合科

朱 艺 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主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江 龙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分管污染防治科,联系支队

周 渝 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分管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卢 军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正处长级干部,负责老干部工作,分管环境宣教信息中心

丁家锐 区生态环境局副处级干部,分管办公室

段小东 区生态环境局副处级干部,分管行政审批科

龚 争 区生态环境局副处级干部,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工委工作,分管综合目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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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 打开单位办事栏目,选项中可见,政府部门能对企业设立和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政审批,运行范围为主城区范围市级审批权限内的企业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2020年9月15日重庆“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新版正式上线运行。市委副书记、市长唐良智,中国建设银行副董。。。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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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3)67854522;023-67855385;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30,14:00—18:00,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重庆市江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 023-67560906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金港新区1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一至周五  节假日除外);

重庆市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
重庆市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3-67872806;023-67560906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工作时间13:00-17:00,17:00-18:00窗口提供延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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