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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2-68504012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地水路8号       邮政编码:301636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6:30(冬令时)          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     (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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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职能信息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本级党委对重大事项的决定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做好本镇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制订本镇各项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落实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化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负责本镇招商引资工作,促进经济合作与交流。

4.保护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国防教育、兵役和民兵、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落实扶贫助困工作。

6.落实村镇建设发展规划;负责资源节约、管理和利用,推动本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发展。

7.建立健全增强社会治理的各种体制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负责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工作,健全完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提高处理危机能力;及时上报处理重大社情、灾情、疫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贯彻执行少数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9.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加强和完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助管理村级财务,引导村民、居民有序参与村、居事务管理;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并支持其依法开展工作。

10.负责行使辖区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以及与之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1.纪委、监察组设置

设置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天津市静海区监察委员会团泊镇监察组,实行合署办公,其中监察组为区监察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党政工作机构设置

(1)党建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负责本镇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管理,研究拟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负责机关党务、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国防动员、联络政协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决策事项的督查督办,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会务、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安全保卫、老干部服务、后勤管理等工作。

(2)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履行网络内容和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职责。

(3)公共服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

负责拟定本镇社会事业发展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负责计划生育、民政、退役军人、老龄、残疾人、未成年人保护和双拥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实施工作。负责社区管理、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组织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推进村务、居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镇内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及日常指导监督工作。做好本区域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和人口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涉及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公共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拟定本镇区域内建设和管理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掌握辖区土地利用使用情况,协调镇、村和社区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村庄规划,指导农房建设,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工作。按照爱卫会制定的规划和标准,做好辖区内爱国卫生工作。负责推动本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高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水平。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落实河(湖)长制,做好河道、坑塘清洁等水环境治理工作。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协助抓好自然资源利用工作。协助做好涉及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公共安全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

负责建立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及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各类安全政策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做好本镇食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平安建设工作。负责制定落实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和相关措施,组织推动、强化创新社会治理工作。负责治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各种行为,开展反邪教、反暴恐、禁毒、打击传销和非法集资、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街片长”制工作。负责信访和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负责推动依法行政,监督指导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审核本镇行政执法案件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等。负责统战、对台、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协助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

负责编制本镇财政预算、决算并报告其执行情况。负责财政预决算、预算收支、资产和财务的管理与监督。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镇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审计、会计工作。负责对投入村居(社区)各类资金的统筹管理。负责对农村“三资”有关事项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组织拟定本镇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拟定二三产业经济发展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负责企业、服务业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合作交流工作。负责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分析,实施统计监督。落实科技创新工作。协助做好涉及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8)农业发展办公室

负责拟定本镇农业经济发展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农业、林业、农机、畜牧、水产、农村水利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的监管。指导帮助农民兴办各种经济合作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协助抓好水利建设工作。协助做好涉及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人大工作机构设置

设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为镇人大主席团办事机构,承担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

事业单位设置

1.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党群服务中心(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社区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党建、群团等政策咨询。承担辖区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协助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共建活动,加强党建带统战、群团组织建设。承担党建信息化建设具体工作,联系、服务、凝聚、引领辖区单位、“两新”组织、党员干部、居民群众及区域各类组织参与地区各项建设。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对村街社区和企业党员、群团组织开展活动进行服务指导,配合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摸排各村街宗教和民间信仰情况,统计镇域内侨眷信息。负责兵役登记相关工作。负责受理农业、农机、教育、民政、残疾人、老龄、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各类便民事务性工作。负责本镇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具体工作,指导建立村街社区文艺团队,搞好乡村文化宣传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文体活动。配合做好辖区文化娱乐场所和设施的管理工作。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发展,推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协助机关职能科室具体做好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社区服务站建设、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等工作。

2.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综合治理中心(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网格化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是: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等信息平台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承担对各渠道发现的辖区内社会治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按规定向网格员、综合执法大队等进行派单调度、督办核查,协调执法处置。负责接收和办理区级网格化管理机构的任务指派。负责社会矛盾化解、重点人员帮教管控以及辖区内社会治理的基础信息采集。负责网格员考评、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村街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3.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

4.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水利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负责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负责编制农业技术推广计划,承担本镇农业、农机、林业及畜牧水产业等相关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以及新品种的引种实验、示范、推广、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田间技术指导,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负责本镇农林业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并积极组织防治。负责本镇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疫情报告,协助做好疫病防控工作。开发农业科技项目,收集传递农业生产、科技、市场信息,指导农户选好生产项目,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业技术服务能力,搞好农业技术人员的专项培训。负责本镇绿化、养护等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镇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相关工作。执行上级有关防汛工作指令,组织防汛抢险劳力、物资器材,做好本镇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本镇节约用水、水土保持预防及水土流失治理相关工作。负责本镇水环境维护、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配合做好河(湖)、坑塘的巡察工作。

5.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农村资金资产资源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负责招商引资相关工作,宣传招商引资政策,推介区域经济发展环境,承办或参与招商引资推介活动。定期走访企业,掌握企业经营状况,了解企业对人才、技术等方面的需要及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企业提出的需求和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根据企业需求情况,积极协调落实区、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联系对接高校、科研院所提供人才、技术支持和服务,了解市场动态,提供相关经济信息,协调区直部门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为企业立项、注册、变更经营范围、增加投资等涉及政府机构的办事环节上,提供全程代理服务。协调镇政府各部门,建立服务企业的工作联系网络,共同开展好企业服务工作。负责推动农村旅游、电商、田园综合体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指导帮助各村开展“三资”清查,建立“三资”台账,做好农村集体资金预算工作。参与各村“三资”重大事项,了解“三资”变动情况;对各村“三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规范、不合规的事项提出意见。负责对集体资金支取进行审核把关,做好凭证编制、记账、结账、报表编制上报工作。参与做好重大“三资”事项的经营、出租、发包、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并对合同进行备案留档。督促各村做好“三资”公开工作。指导各村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协助做好辖区经济统计和经济普查工作。

综合执法机构设置

镇设1个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实施与之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做好违法建设、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广告设施、城市照明管理、夜景灯光管理、道路污染、占道经营、城市建筑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等与综合执法相关的巡视巡察工作。

领导信息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镇长张瑛,男,汉族,1977年1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副镇长田凯,男,汉族,1985年11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协助镇长做好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应急管理(消防、减灾抗震救灾)、交通安全、城镇建设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落实“田长制”、示范镇换房、老村拆迁工作;会同边永青同志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系税务所、团泊消防站、轨道集团团泊湖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副镇长周作洪,男,汉族,1967年1月生,大专,中共党员

负责民政、计划生育、残疾人、未成年人保护、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红十字会、对口帮扶、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推进村务(居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建设工作。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 (民政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副镇长边永青,男,汉族,1974年3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林业、养殖业、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汛抗旱、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拟定本镇农业经济发展工作计划,落实“河长制”,秸秆、荒草禁烧,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牵头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分管农业发展办公室、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服务中心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副镇长张淑贤,女,汉族,1982年9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

负责工业、服务业、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统计调查、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旅游示范镇创建工作;负责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拟定二三产业经济发展工作计划。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企业工作);联系市场和质量监管所、电业所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副镇长刘晨申,女,汉族,1992年4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教育、体育、文化、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文化、教育、体育工作)、教育办;联系镇卫生院、石油学院、仁爱学院、翔宇立仁学校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领导简介

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4年4月中旬开始筹建,同年11月1日投入运行。这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细则》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职能转变,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善投资。。。
天津市静海区政务服务中心
天津市静海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2-68608698 68639096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开发区金海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9月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10月—4月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22)68612176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      邮政编码:3016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 13:30-17:30(冬令时);8:30-12:00 14:30-18:00(夏令时)(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022-68608698  (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邮政编码:3016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 13:30-17:00(冬令时);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