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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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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津德路19号 邮政编码:3016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冬令时)  8:30-12:00 14:30-18:00(夏令时)(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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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有关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燃气、供热行业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参与拟定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既有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参与新建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

(二)配合有关部门对区投资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及燃气、供热、城区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用地实行管理。

(三)组织实施城区市容市貌建设项目,负责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区街道综合整修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街道综合整修具体工作。负责城区功能照明的维护、运行、监督管理和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运行、监督管理。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功能照明设施及景观照明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安排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环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

(四)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及分级管理。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生活废弃物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生活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六)负责城区绿化工作。负责重大活动中涉及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及重大虫情疫情的防治工作。指导城区公园绿化工作。负责公园、广场管理,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

(七)组织开展全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和普法工作。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综合统计工作。参与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项目规划验收工作。

(八)负责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有关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运行的监管工作。组织推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重大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

(九)负责燃气、供热设施、城市道路桥梁运行监督管理。

(十)负责城市道路管线井、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城市停车监督管理。

(十一)牵头全区渣土治理工作。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渣土运输、处置、再生利用行政管理。

(十二)组织、指导、调度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负责重大和跨区域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及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考核、监察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监督,商区财政部门下达项目投资计划。

(十四)依法依规履行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施安全生产专业监管,强化监管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

(十五)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区城管委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战略决策部署,加强、优化、转变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构建权责清晰、服务高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城市管理规则、标准、制度、边界的约束性作用。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和城市管理标准化水平。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有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方面的分工。

(1)区城管委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区交通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等部门编制燃气、供热及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既有燃气、供热及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新建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

(2)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会同区城管委拟订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城管委负责新建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管理。

2.与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在渣土治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城管委统一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渣土运输、处置、再生利用行政管理。指导、监督渣土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包括渣土运输车辆车体不洁、撒漏、不在规定地点装卸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2)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各类工程施工现场控尘标准,对渣土车尾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对有关违法情况进行查处。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等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房屋拆迁、装修、水务工程等施工现场渣土堆放、苫盖、控尘监督管理。区交通局与公安静海分局进行联合执法,承担渣土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公安静海分局负责渣土运输车辆改装管理,查处渣土运输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不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3.与区交通局超限超载治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责货运源头企业、货运车辆、从业人员的监管,督促货运源头单位落实治超主体责任。区城管委负责指导对城区道路桥梁超限超载车辆的巡视检查、信息采集工作,配合治超机构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核定行政编制4名。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政务工作,承担信访、督查、应急、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老干部、“双拥”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审计核查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事业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本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代表本单位参加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二)市容园林管理科

核定行政编制4名。贯彻落实国家及市颁布的有关市容市貌、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全区市容市貌、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容市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推动和实施。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区街道综合整修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街道综合整修具体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施、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重大节日街景布置、重要活动期间市容环境布置和景观照明保障工作。负责对全区市容市貌、城市园林绿化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城区绿化工作。负责重大活动中涉及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及重大虫情疫情的防治工作。指导城区公园绿化工作。负责公园、广场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城区景观照明、功能照明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环境卫生管理科

核定行政编制4名。贯彻落实国家及市颁布的有关环境卫生方面、生活废弃物处置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全区环境卫生方面、生活废弃物处置方面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推动和实施。负责制定环境卫生作业工种的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对委直属单位环卫管理所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指导推动乡镇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建立、指导、运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体系。负责沿街单位、商家、企业落实门前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制。负责组织推动冬季清雪、环卫综合统计、信息报送工作。拟定全区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的相关规范和行业标准,对城区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考核全区渣土治理工作。负责推动协调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推动生活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渣土运输、处置、再生利用行政管理。

(四)道桥设施管理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贯彻落实国家及市颁布的有关道路桥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城区城市道路桥梁方面的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城区城市道路桥梁方面的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既有城区城市道路桥梁方面特许经营管理,参与新建城区城市道路桥梁方面特许经营管理。负责城区内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的移交接管、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城区内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和挖掘的许可管理,承担城市道路占路费、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取管理。负责区管城市道路管线井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养管范围内城市道路地下管网施工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动车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加强停车场、停车泊位的停车秩序管理、违法停车治理和停车收费管理。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秩序的监督指导。

(五)公用事业管理科(供热管理办公室)

核定行政编制4名。贯彻落实国家及市颁布的有关供热、燃气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区燃气、供热行业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燃气、供热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燃气、供热设施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既有燃气、供热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参与新建燃气、供热设施特许经营管理。负责对燃气供应、供气设施安全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管。负责对居民户内燃气管道设施安全实施监管。监督检查供热行业服务工作。

(六)城市管理综合科

核定行政编制4名。负责组织、指导、调度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考核、监察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指导执法机构做好沿街单位、商家、企业门前三包工作。负责拟订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负责指导、推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协调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运行的监管工作。组织推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重大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

领导信息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宋桐革,男,汉族,1967年4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主持区城管委全面工作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二级调研员隋铁,男,汉族,1967年11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协助马娟娟同志分管渣土管理、城乡环卫管理、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工作,协助马娟娟同志分管垃圾分类处理中心、城乡环卫所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长华,男,汉族,1963年3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市容管理、城区园林绿化工作,分管市容园林管理科、园林绿化所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刘燕彬,男,汉族,1974年4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纪检监察、人事、群团、工会、机关管理、信访、财务、创文、创卫、驻村帮扶、城市管理综合业务、铁路沿线治理和东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治理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城市管理综合科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马娟娟,女,回族,1981年6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废弃物处理、道路扫保、新能源环保发电、厕所革命、垃圾分类、渣土管理、环保、城乡环卫管理和垃圾处理收费管理等环卫管理工作,分管环境卫生管理科、垃圾分类处理中心、城乡环卫所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曹金波,男,汉族,1968年12月生,大专,中共党员

负责燃气、供热行业监督管理工作,道路桥梁运行监督管理、城区市政公用排水设施运行管理、城市道路管线井监督管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监督管理,负责安全生产、政务服务、反恐工作。分管公用事业管理科、道桥设施管理科、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孙德新,男,汉族,1966年9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分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二级调研员王台博,男,汉族,1966年2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现抽调参与团泊鸟类保护区生态修复项目有关工作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四级调研员邓乃芳,女,汉族,1966年1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现选派到静海镇东窑社区任党建指导员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领导简介

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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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4年4月中旬开始筹建,同年11月1日投入运行。这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细则》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职能转变,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善投资。。。
天津市静海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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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2-68608698 68639096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开发区金海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9月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10月—4月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22)68612176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      邮政编码:3016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 13:30-17:30(冬令时);8:30-12:00 14:30-18:00(夏令时)(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022-68608698  (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邮政编码:3016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 13:30-17:00(冬令时);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