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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司法局

天津市宁河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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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文化路18号 邮编:3015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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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司法局职能信息

(一)负责审查、修改政府各部门报送区政府审批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角度参与区政府有关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办理区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日常管理,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调查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联系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三)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推进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进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七)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指导督促本系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协调本系统为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支持保障。

(十)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宣传报道及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信息、调研、保密、文电、信访、档案、接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系统人员、车辆等日常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

(二)政治部

承担局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监督本系统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本系统干部管理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组织、纪检、宣传思想、精神文明、群团组织管理和统战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老干部工作、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关人事管理工作。

(三)行政复议科

负责办理区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监督指导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参与相关行政赔偿工作。承担相关行政诉讼工作。

(四)执法监督科

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组织行政执法检查。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和执法证件的核发。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受理行政执法投诉,指导街镇综合执法。调查重大行政违法案件。承办各部门报请区政府决定或批准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审查或听证。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办理区政府所属部门和镇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定期清理规范文件。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负责以区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重大合作协议、合同的法律审核。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协调本系统为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支持保障。联系区政府法律顾问。

(五)社区矫正管理科(天津市宁河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

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工作。指导动员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拟订全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调解工作发展规划、计划。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区调解员队伍建设。承担全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及调解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法律服务管理科

牵头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推进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的行业执法检查及机构和人员的年检注册审核、证照换证、业务培训等工作。

(八)法治宣传科

根据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负责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九)财务审计科

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和资产核查工作。负责本系统的预决算工作。负责公证处内部审计工作。

(十)司法所

在15个街镇建立司法所,为区司法局在乡镇的派出机构,实行区司法局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以区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负责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

领导信息

宁河区司法局局长:袁洪峰

主管工作:负责党政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袁洪峰,男,汉,1978.09,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党组书记、局长


宁河区司法局副局长:孙德彩

主管工作:分管办公室、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科立案科、行政复议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法治宣传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财务审计科、15个镇街司法所工作,以及困难村帮扶、信访工作

个人简历:孙德彩,男,汉,1965.06,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副局长


宁河区司法局政治部主任:靳国霞

主管工作:分管党建、人事管理工作,以及本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组织、纪检、宣传、群团组织管理和统战工作,分管政治部

个人简历:靳国霞,女,汉,1969.08,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政治部主任(副处级)


宁河区司法局二级调研员:李希安

主管工作:组织抽调

个人简历:李希安,男,汉,1963.05,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二级调研员


宁河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侯秀峰

主管工作:负责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分管法律服务管理科、宁河区法律援助中心

个人简历:侯秀峰,男,汉,1970.09,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四级调研员


宁河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于立文

主管工作:负责指导推动公证处全面工作,分管天津市芦台公证处

个人简历:于立文,女,汉,1963.09,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四级调研员

天津市宁河区司法局领导简介

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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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4年4月中旬开始筹建,同年11月1日投入运行。这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细则》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职能转变,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善投资。。。
天津市宁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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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2-69119619(8:00-17:00)、022-6911960(全天)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金华路与金翠路南200米,天津市宁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00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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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2)69591458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光明路47号 邮编: 3015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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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2-69119600 传真:022-69119601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金华路7号 邮编:3015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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