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站

全部服务分类

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95商服网移动站“
天津市河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天津市河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22-23278742 传真:022-23278742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4号河西区人民政府六楼

办公时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温馨提示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天津市河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落实卫生健康资 源配置。落实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 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负责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的措施和建议。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 管办分离、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 建议。

(三)负责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负责实施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 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落实中医药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组 织实施。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中西医结合工作,落实中医 医疗、保健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六)负责落实国家和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协 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七)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 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和监督,查处非法行为。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八)负责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落实职业病防治主 体责任,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 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用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九)负责区医士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的监督管理。 执行市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依法组织公民无偿献血。落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十)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监测计划生 育发展动态,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十一)负责落实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标准。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十二)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与医疗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贯彻落实卫生健康规划,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十三)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四)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国家卫生城区评审工作。

(十五)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七)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河西区卫生健康委内设十二个科室:综合办公室(信息管理科)、组织人事科、宣传科、医政医管科(献血办公室)、基层卫生健康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法制监督科、中医科教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妇幼科)、安保后勤科、财审科、爱国卫生管理科。各部门工作职责划分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信息管理科)

负责党委、领导班子决定事项及重大工作的落实、督办和协调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挡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党务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公务接待、年鉴及史志编纂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等文秘工作;负责所属单位信息化管理、政府采购、工会、妇联工作;负责机关安全、后勤工作;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信息综合统计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做好党组织安排的本部门党建工作,指导区卫生健康系统、社会办医院的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监督管理以及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考试、评定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流动、考核、奖惩、档案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统战、共青团、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宣传科

负责本系统党的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 设、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医政医管科(献血办公室)

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落实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医疗投诉和医药卫生学术团体等社会团体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学救治体系建设和实施工作;负责临床路径、优质护理、医院感染的管理、大型活动医疗保障工作;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负责与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的沟通对接;负责组织区无偿献血工作;负责临床合理用血的管理工作。

(五)基层卫生健康科

执行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家庭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建议;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服务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

负责牵头制定区卫生应急规划和预案;完善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牵头协调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负责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疾病监测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协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阶;承担区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和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法制监督科

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职业病危害项申报工作;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职业病防治和卫生健康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

(八)中医科教科

落实中医药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及特色专科发展;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开展中医药教育培训;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妇幼科)

承担人□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考核评估;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区卫生计生协会的业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执行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未服务工作;负责妇幼卫生相关信息监测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十)安保后勤科

负责全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治安、消防、交通管理、环保工作;负责所属单位保卫组织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国民经济动员、人防、防汛、双拥共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拟订基本建设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审核和报批、编制施工计划、投资计划、项目管理;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负责单位用房前监督、货配、-维护、本系统后勤管理、特种设备、绿化、污水排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节能降耗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后勤改革及管理工作。

(十一)财审科

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有关财务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相关收费项目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内部审计调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系 统党费、工会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区离休干部公费医疗管理工作。

(十二)爱国卫生管理科

负责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承担国家卫生城区评审工作。

河西区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共22个:

河西医院

河西区康复医院

河西区中医医院

河西区妇产科医院

河西区柳林医院

河西区口腔医院

河西区天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河西区东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河西区挂甲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河西区陈塘庄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河西区下瓦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河西区尖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河西区马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河西区梅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河西区太湖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河西区桃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河西区友谊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河西区第二保育院

河西区综合服务中心

河西区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河西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河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领导信息

夏英毅,女,1976年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医学硕士,现任河西区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河西区爱卫办主任(兼)。

主要负责委党委、行政全面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信息管理科)。

        张蕾,女,1979年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河西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主要负责工会、团委、妇女工作、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平安河西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访维稳工作和保密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全系统政           府采购工作、信息化建设           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隔离点运行组工作;协助分管党务、行政工作。

         贺桂泉,男,1968年3月生,汉族,农工党,大学学历,理学学士,现任河西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主要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健康河西建设工作、创建国家卫生区相关工作、辖区社会办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医学会工作。

          窦如明,男,1979年8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河西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主要负责财务工作、爱国卫生管理科、法制监督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妇幼科);负责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区妇女儿童保健科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保育院;负责全系统政            府采购工作、创建国家卫           生区相关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分管行政工作。


天津市河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简介

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4年4月中旬开始筹建,同年11月1日投入运行。这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细则》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职能转变,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善投资。。。
天津市河西区政务服务中心
天津市河西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2-85582800;022-85582818(分中心)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19号安融大厦2号楼(分中心) 邮编:30022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周一至周日9:00-17:00(分中心)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22-12345;022-23278806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4号 邮编:300202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022-85582963 传真:022-85582963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邮编:30022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 ;

天津市河西区生育登记办理单位地址及咨询电话
天津市河西区生育登记办理单位地址及咨询电话
95商服网 2023年06月03日

天津市河西区生育登记办理单位地址及咨询电话,陈塘街道办事处天津市河西区陈塘庄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2-28122559,办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与墨江道交口五福里配建六

天津市河西区预防接种门诊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天津市河西区预防接种门诊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2022年09月29日

门诊信息如有变更,以门诊实际公示信息为准。如无法与门诊取得联系,可咨询相应辖区联系电话。河西区(咨询电话)022-28131665

天津市河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