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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10-69842081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1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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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职能信息

根据《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京门办字〔2019〕20号),中共北京市委门头沟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委社会工委)是区委派出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简称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委社会工委与区民政局合署办公,为正处级。

区委社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社会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本区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重要政策和方案,为区委宏观决策服务。
(三)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区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

(四)拟订本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研究推进本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六)协调指导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七)协调指导本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和机制。
(八)负责对各镇街、各有关单位的社会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民政事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本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
(三)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政策和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落实本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本区福利彩票的销售及社会福利基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本区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本区社会捐赠工作。落实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指导相关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全市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和标准,拟订本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配套政策措施、服务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五)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联系街道办事处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统筹推进本区城乡社区建设, 拟订城乡社区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落实全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本区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八)贯彻落实全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九)贯彻落实全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拟订本区配套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区行政区域的设立、撒销、调整、更名的调查申报工作。负责本区行政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各镇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社会工作人才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本区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本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本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享受医疗救助人员的身份认证工作。区医保局负责医疗救助政策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安全保密、保卫、财务、统计、资产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年鉴史志大事记的编纂。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和社会建设、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绩效评审、内控管理等工作。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制度。协助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负责组织编制本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工作科,负责提出加强和改进本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加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研究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联系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承担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拟订本区城乡社区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保障建设。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培训及相关表彰工作。拟订本区社区服务发展规划、政策,统筹协调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各级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建设。负责全区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治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本区社区党建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会同区委组织部开展社区党内表彰、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

(三)社会建设工作科。负责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区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负责对本区各镇街社会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对全区社会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具体研究协调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中的相关问题。
拟订本区社会组织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统筹协调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负责区级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开展专项评估、年度检查、信用信息、行政约谈以及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等工作。统筹指导社会组织主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社会组织考核评价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指导各镇街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拟订本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组织各有关部门制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规范。综合协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社会工作人才的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拟订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建议,拟订相关工作预案并参与实施。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社区、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重大任务、重大活动和应对突发事件。

(四) 民政事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拟订本区社会救助方面的政策,建立完善本区社会救助体系。监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负责开展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育、采暖等专项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政策和资金的落实并监督检查。负责本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见义勇为行为的核实确认以及见义勇为人员的推荐、表彰、奖励和保护工作。落实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推荐工作。负责门头沟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本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本区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界线争议调处工作。承担本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的管理。贯彻执行本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婚姻登记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殡葬方面的许可事项和殡葬执法工作,推行殡葬改革。负责丧葬补助发放工作。负责殡葬事业单位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民政部门管理的退休退职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批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档案管理工作。

(五)社会福利科 拟订本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本区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机构的行业管理、审核、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拟订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指导相关权益保护工作。
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本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养老服务安全质量和标准化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助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拟订本区儿童收养登记、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儿童收养登记、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本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开募捐管理、信息公开、慈善信托备案管理。负责对本区慈善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及交流合作。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协调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负责制定福利彩票销售、开奖等监督管理办法,审核彩票销售计划方案,指导区福利彩票站点销售工作。


(六)组宣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党建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舆论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负责社会建设和民政方面的宣传工作。宜传推广社会建设和民政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负责社会建设和民政方面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直属10个事业单位:

1.北京市门头沟区养老服务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区养老服务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养老服务相关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负责养老服务信用体系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区征地超转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宣传党和国家对福利企业的扶持政策,为福利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培训等服务。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北京市门头沟区社会建设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本区社会建设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本区社会组织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协助市民政局做好本区福利彩票相关工作。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3.北京市门头沟区殡葬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殡葬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实本区殡葬改革管理工作规划。负责为殡葬服务单位开展业务培训,提供殡葬管理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承担殡葬其他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完成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4.北京市门头沟区接受捐赠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储备管理、调拨运输、发放使用等具体工作。负责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协助推进社会捐助站点建设。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5.区接济救助事务中心划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职责。调整后,北京市门头沟区接济救助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接济救助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为接济救助对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教育保护,协助做好服务转介和返乡护送等工作。负责接济、救助统计数据收集、分析和填报工作。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6.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增加“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颁证仪式服务”职责。调整后,北京市门头沟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婚姻家庭的具体规定。负责婚姻登记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婚前辅导、结婚颁证、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推进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倡导文明婚俗。

7.北京市门头沟区儿童福利院划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职责。调整后,北京市门头沟区儿童福利院(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孤儿、弃婴、父母无力监护儿童、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法律规定应由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的收留抚养工作。负责为收留抚养儿童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基本医疗、基本康复等服务,依法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负责组织对收养对象开展康复治疗工作。负责家庭寄养儿童的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全区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为困境未成年人直接提供生活照料、心理辅导、教育矫治、监护指导、帮扶转介等服务。承担困境儿童临时监护责任,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等犯罪行为。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8.北京市门头沟区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指导中心(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区困难群众救助政策的咨询服务以及救助工作的情况收集、数据统计;承担全区困难群众救助服务;负责本区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数据库的使用、维护和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及评估工作;开展相关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完成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9.北京市门头沟区殡仪馆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基本殡葬礼仪服务,及遗体整容、火化、防腐、告别、骨灰安葬、丧葬用品等选择性殡葬服务。

10.北京市门头沟区天山陵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加强对墓地分类管理和日常销售的服务保障工作。

领导信息



亓建军

基本信息:亓建军,现任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社会工委书记、区民政局局长,一级调研员。

个人基本信息:1967年7月出生,男,汉族,山东莱芜人,1989年6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北京市委党校人口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执业医师。

工作履历:历任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干部,区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员,区计划生育宣传站副站长、站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区委大台街道工委副书记、大台街道办事处主任,区委大台街道工委书记、大台街道办事处主任,区委大台街道工委书记,区委大台街道工委书记、区人大党委会大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雁翅镇党委书记,雁翅镇党委书记、雁翅镇人大主席,龙泉镇党(工)委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全面工作。



李永胜

基本信息:李永胜,现任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社会工委副书记,一级调研员。

个人基本信息:1972年10月出生,男,汉族,河北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

工作履历:历任北京市公路局第二工程施工处助理工程师,北京市公路局公路养护处科员,北京市路政局科技安全处副主任科员、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副处级),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主任,北京交通委路政局办公室主任,门头沟区市政市容委党组书记,门头沟区市政市容委党组书记、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街道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综合协调;负责宣传信息、意识形态和调研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维稳、接诉即办工作。


安红军

基本信息:安红军,现任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社会工委委员、区民政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个人基本信息:1968年6月出生,女,汉族,北京人,1988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工作履历:历任门头沟区永定镇广播站播音员,开发科科员、副科长,广播站副站长,妇联主任,镇团委书记,镇党委办公室主任,镇组宣纪办公室主任,永定镇副镇长,永定镇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永定镇党委副书记,城子街道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城子街道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部长,门头沟区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养老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闫月

基本信息:闫月,现任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社会工委委员、区民政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个人基本信息:1968年1月出生,女,汉族,北京人,1989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党校公共政策专业在职研究生。

工作履历:历任怀柔区三渡河乡政府政府办科员,大华山镇科员,渤海镇科员,渤海镇人大秘书(正科级),龙山街道社保所所长,龙山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实职副处),门头沟区委社会工委委员、社会办副主任。

工作分工:统筹负责党建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责内部审计监督和内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绩效考核、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统筹人大、政协、统战、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负责统筹全系统疫情防控、双拥模范城创建和文明城区创建工作;负责对口协作工作。

高雪松

基本信息:高雪松,现任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社会工委委员、区民政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个人基本信息:1972年11月出生,男,汉族,北京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工作履历:历任门头沟区水利局水资源科科员、政工科副科长、人力资源科科长,门头沟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主任,清水镇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民政部门管理的退休退职退养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殡葬事业发展工作;负责财务工作;负责重大项目推进工作。


钟勇

基本信息:钟勇,现任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社会工委委员、区民政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个人基本信息:1979年4月出生,男,瑶族,广西蒙山人,2001年6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

工作履历:历任区委督查室主任,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王平地区办事处)副镇长(副主任),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组织委员。

工作分工: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建设、社会人才队伍建设、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志愿服务行政管理等工作。


李淑英

基本信息:李淑英,现任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一级调研员。
个人基本信息:1965年4月出生,女,汉族,北京人,1984年12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大学学历。

工作履历:历任门头沟区大台街道办事处科员,居民科副科长,妇联主任,妇联主任、工委委员,大台街道办事处工委副书记,工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工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纪检书记,门头沟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门头沟区民政局调研员、副局长、区老龄办副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吴长套

基本信息:吴长套,现任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一级调研员。
个人基本信息:1965年5月出生,男,汉族,河南鲁山人,1983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陆军学院军事指挥大学学历。

工作履历:历任解放军某部战士、排长、副连长、参谋,北京军区某处参谋、处长。

工作分工: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慈善、捐赠工作。

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领导简介

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