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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司法局

隆昌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832-3913273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隆昌市金鹅街道隆桥路1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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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司法局职能信息

工作职责

第一条 根据《隆昌市机构改革方案》(隆委发〔2019〕10号)和《关于〈隆昌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隆机改领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隆昌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是隆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隆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第四条 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牵头组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 

(八)负责全市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党的建设。监督管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机构党组织设置、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员统计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市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处理市司法局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本机关信访、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绩效管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行政舆情管理等工作。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审核、重大政务督办、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科技与信息化工作,负责本机关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工作。 

(二)法治调研督察股。负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日常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市政府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三)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监督管理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外来企业投诉中心)。监督协调(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因之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向市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办理向市司法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以市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指导、监督、协调有关部门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其他诉讼和仲裁案件。承担全市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办公室工作。为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依法组织调解和协调,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对外来企业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与合法性审查股。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各部门在执法中产生的重大矛盾和争议。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牵头组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牵头组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市政府其他涉法事务的论证审核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协助推进各级立法调研工作及配合立法后跟踪评估工作。承担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本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和律师工作股。统筹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本机关“放管服”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双随机一公开、一体化政务服务、两法衔接工作。负责上级司法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和初审。承担本机关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和纳入电子政务平台的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政治部。负责党的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法律服务行业(律师、公证等)党的组织关系,负责法律服务行业(律师、公证等)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干部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等工作。承担局党组文件起草、审核等具体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承办干部任免、考核、工资福利、保险、人事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表彰奖惩、文化建设、人事相关统计等工作事宜。管理机构编制、干部档案工作。负责本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 王章铭
局长 程满华
副局长 李俊
副局长 丁霜
机关党委书记 陈朝仁
政治部主任 范选超;

隆昌市司法局领导简介

内江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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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事项全网办理,率先对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查询、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办理功能。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开展事项清理,先后公布了“最多跑一次”事项1224项、“马上办”事项322项、“网上办”事项418项(其中全程网办事项171项)、“就近办”事项33项。2。。。
隆昌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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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832—3997600

办公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隆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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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832)3923434

办公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大东街64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隆昌市政务服务中心
隆昌市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2-3950106

办公地址:隆昌市大北街二段14号(“北晟名都”10号楼,大北街小学斜对面),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隆昌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