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上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行政单位,下设有上林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光荣院挂牌在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经费来源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做好拥军、优抚、褒扬、纪念、安置及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等工作。
1、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
2、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拓展退役士兵培训课题,提升退役军人专业技能,发挥军人能吃苦、敢拼博的优良传统,在社会经济建设中再创新功。
4、继续抓好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工作,完善拥军优待政策,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
5、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
6、按照“五有”要求,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系统干部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理论和业务专业水平,增强干部服务意识,努力完成的工作任务。
上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韦延伍(正科长级)
上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陈颜华
上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主任科员:韦李婵(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