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设置
1.南宁市江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2.南宁市江南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南宁市江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3.南宁市江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二层机构江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4. 南宁市江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由中共江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江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南宁市江南区机构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南宁市江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南宁市江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城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城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城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就业创业。配合做好全国军队院校成长干部分流学员的接收安置工作,参与国防动员、兵员征集、预备役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移交安置统计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开展城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协助开展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城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办公地址
南宁市壮锦大道19-1号海松酒店六楼
公交路线:乘坐51、5(区间车)、602路在白沙壮锦路口下车
四、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
五、联系方式
邮 编 530031
电 话 0771-4307530
传 真 0771-4307530
电子邮箱 jnqtyjyj2019@163.com
咨询电话:0771-4845902 监督电话:0771-4845903
办公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4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0771-4820113、0771-4820112 值班室电话:0771-4826077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1-4845903
办公地址: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馆4楼B区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