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伊春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根据《伊春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新成立的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发展环境整治、营商环境监督、政务服务、电子政务、企业投诉、投资服务、流程再造以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综合协调等工作,市委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依法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七)负责统筹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市直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九)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十)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二)承担市委、市政府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市经济合作局的有关责任分工。市经济合作局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签约工作。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两部门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市经济合作局应向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报招商项目信息,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应向市经济合作局通报投资项目促进情况信息。
领导信息
黄冬霞 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全面工作
艾升山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常务工作和营商环境考核、监督、投资项目促进工作,协助局长抓党建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监督检查科、投资项目促进监督科、考核评价科,协管局机关党委
解永辉 局党组成员、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
刘立峰 副局长、市政务服务局局长,负责政策法规、营商环境评价、电子政务、政务服务等工作,分管局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管理科、电子政务管理科、政务信息化中心
刁利剑 政务信息化中心主任,负责政务信息化建设,协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协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社会信用中心
咨询电话:0458-3878360,
办公地址:伊春市透笼山街与红松路交汇处 伊春市政府办公楼主楼326室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伊春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办公室负责人:黄文镝 联系电话:3876007;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财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