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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贵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民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长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暑相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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