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
(二)负责拟订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组织明水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县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
(八)负责统筹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九)负责对县直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十)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十一) 负责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二)负责统筹推进全县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三)承担县委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局长:刘春霞负责全面工作,分管监督检查股。
副局长:李晓峰负责常务、党务工作,分管办公室。
副局长:柳春潮负责业务工作,分管营商环境建设股。
副局长:孔常红负责业务工作,分管投资项目促进股。
纪检组长:杨晓杰负责纪检工作。
咨询电话:0455-6221837
办公地址:明水县明水镇滨泉新城人民办事中心4楼。 邮政编码:1517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5-12345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 南六路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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