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
(二)承接落实国家、省、市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组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公共资源交易规划和管理制度,推动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和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乡(镇)政府政务服务机构建设。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总体规划建设,指导开展电子政务工作,为县政府、乡镇、相关部门的网站建设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县政府政务大厅日常管理,对本局及进驻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长白”建设,牵头监督管理“数字长白”项目,“数字长白”指挥中心运行和维护。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负责为相关部门和乡镇提供智慧城市建设技术指导。
(五)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六)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市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全县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全县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七)负责全县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县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乡(镇)软环境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承担县“数字长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长白县政数局设综合科、政务服务督导监督管理科、数据共享管理应用科、党建办公室。
负 责 人:李泉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长白大街55号
邮政编码:134400
联系电话:0439-8899011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春夏季)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秋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