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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兴志,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310-835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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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河北省邱县振兴路东段发展中心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夏令)14:30-17:30;(冬令)13:30-17:30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群众服务热线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拟订我县相关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县行政审批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三)负责县本级涉及投资项目、市场服务、公共事务、社会事务、环保城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文教卫生、农林水利等领域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负责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审批业务涉及中介服务机构的对接、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中介超市”管理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督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行政审批管理体系;负责协调和指导乡、村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政务服务体系;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指导协调县有关部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八)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协调、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拟订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则和制度,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九)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构建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全县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负责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站及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事项所在各单位网络业务协调工作。
(十)引导和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进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县级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全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办理效能以及办事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负责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十二)负责群众服务热线业务的管理指导与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群众和企业诉求件的交办、督办和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根据《中共邱县县委办公室 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邱县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具体如下:
一、党组书记、局长 杨兴志
主持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全面工作。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振英
负责市场主体增量、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对外开放、妇联等工作。分管企业设立股和涉农交通城管股。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旭
负责机关日常、党建、人事、财务、工会、团委、档案、统计、后勤保障、教育培训、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卫生健康、扶贫脱贫、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政务数据、政府热线、信用体系、“放管服”改革、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发展中心管理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和法规督查股。
四、四级主任科员 杨新建
协助局长做好建设项目改革、违规违建项目清理、招商引资、分包重点项目、参观考察学习接待等工作,联系投资项目股和社会服务股。
五、四级主任科员 潘志儒
协助局长做好民生中心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统一战线、民兵建设、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联系勘查勘验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