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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冷 杰: 主任
联系电话:(0432)62048756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官网
办公地址:吉林省松江中路6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和价格行政管理,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区域经济调控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监督、检查、指导各项规划、计划的实施;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分析全市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领导信息:
冷 杰 主任 负责全面工作。
吕吉权 副主任、纪检组长 协助主任分管:经济贸易处(服务业发展处)、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机关党委。
孙良彦 副主任 负责市铁路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李程 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农村经济处(吉林市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办公室)、市发改委干部培训中心。
沈华实 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高技术产业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发展处(就业和收入分配处)。
刘 杰 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发展规划处(振兴发展处、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处(综合协调处、法规处)、固定资产投资处、城市建设处、城镇发展与改革处(地区经济处)、市扶贫工作办公室(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付申武 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产业协调处(经济运行调节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财政金融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能源处、交通运输处(铁道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
3.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办理利用外资项目。
4.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全市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5.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的安排意见,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和结构优化的目标与政策;安排国家、省、市拨款的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招投标工作。
6.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提出工业强市建设的宏观规划,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7.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城镇化发展战略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区域经济的统筹协调,指导区域经济协作工作。
8.研究分析全市及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并协调全市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提出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9.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10.推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市建设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编制生态市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工作。
11.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2.参与研究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全市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13.拟订和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行政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
14.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中长期调控目标和年度调控计划,跟踪、监测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的趋势,进行市场价格预警、预测,提出价格调控建议;根据省政府授权,制定和调整市级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指导全市重要商品价格的成本调查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市政府规定,管理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市汽车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化工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432-62522918
办公地址:吉林市船营区雾凇西路1号38栋邮 编:132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官网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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