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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 卓,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24-87116933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官网
办公地址:沈阳市法库县望水路与人民大街交叉路口往西南约200米(法库县政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为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法库县成立了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和县营商环境中心。
法库县营商局的成立,将对我县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诚实守信的文化环境、开放包容的人才环境,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让我县营商环境迈上新台阶。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具体工作要求。
(二)拟订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协调有关部门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五)承担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七)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对县直部门进驻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八)负责全县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县行政审批工作,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九)负责三级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管理、指导及督查等方面工作。
(十)承担本部门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职 务:党组书记、局长
姓 名:刘 卓
办公电话:024-87116933
工作分工: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持全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持营商环境建设局全面工作。
职 务:副局长
姓 名:徐 涛
办公电话:024-87116969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组织和协调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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